昌珠镇

联合创作 · 2023-09-28 11:06

地名由来:“昌”藏语意为鹞,“珠”意为龙,合起来即汉语鸥龙的意思。相传松赞干布修建昌珠寺时,填湖建寺,湖有恶龙,龙声引出大鹏,鹏降恶龙,湖水干涸,遂填湖建寺,昌珠寺由此得名,意为鹞龙寺。四周围的村庄为昌珠村,镇名也用昌珠。

2015年2月,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昌珠镇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2014年7月,昌珠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07年5月,昌珠镇被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乃东县辖乡。1959年建昌珠乡,1969年改公社,1987年复改乡。位于县境中部,距县城5公里。面积38.2平方公里,人口0.38万。辖昌珠、玉沙、茶如、洞嘎、克松、门中岗、扎西、妥门7个村委会。以农业为主,种植小麦、青稞。乡境有吐蕃王朝首批建筑的昌珠寺,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藏最早的建筑雍布拉康也在此地。

历史沿革:

1959年4月,建昌珠区;同年6月,原琼结县色岗、滚当、白容3个村庄划入昌珠区管辖。

1960年1月,建昌珠区公所,驻地昌珠,下辖扎西托美、克松、茶如、昌珠、卡多、克麦6个乡。

1966年,改建6个公社。

1984年9月,又改为乡。

1987年,撤销昌珠区,成立卡多乡和昌珠乡,将泽当镇的郭莎居民委员会划入改为郭莎和赞塘2个村。

1999年,郭莎、赞唐2个村并回泽当镇,两乡的其余部分合并建昌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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