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街道

联合创作 · 2023-09-15 18:53

地名由来:1985年命名东风街道。意革命的力量、进步的气势,势如破竹。

2019年12月,国家民委命名东风街道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辖8个社区(新星社区、同舟社区、光大社区、义耕社区、庆东社区、东旭园社区、北辰社区、宜民社区)。

书 记:徐维启

主 任:罗宏华

办公室电话:4607201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负责辖区部分企事业单位和离退休党员的党务管理工作。

二、代表区0管理有关区域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的工作。指导帮助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三、抓好社区建设,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重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福利事业,促进社区经济发展。

四、负责城市管理与服务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受有关部门委托,进行辖区市容、绿化、环卫、清理违章建筑和违法占地、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五、开展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居民教育、社区文化、卫生防疫、科普、体育等项工作。

六、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的工作。

八、负责本辖区的民兵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宣传贯彻《兵役法》及有关党的方针政策,负责民兵训练,做好兵员管理和拥军优属工作。

九、负责劳务用工、劳务中介、劳务市场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双文明建设工作。

十二、向所在区人民0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事项。

十三、做好社会和经济方面的统计工作。

十四、发挥街道“人大街工委”作用,负责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的选举与联络工作。

十五、具体负责辖区内零散税源税金的收缴工作。

十六、办理区委、区0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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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85年11月成立东风街道。

2014年6月,东风街道更名为东风社区,迁址到政东街5号。

2018年恢复街道建制,称东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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