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街道
地名由来:因街道办事处驻地位于下辖花果村,故而取名花果街道。
花果街道隶属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办事处驻花果路5号,人口51000人,面积81平方千米。下辖:
420303001001 111 二堰铺居委会
420303001002 111 花果园居委会
420303001003 111 花园新村居委会
420303001004 111 铸一新村居委会
420303001005 111 头堰居委会
420303001007 111 安沟居委会
420303001200 112 岔河村委会
420303001201 112 二堰村委会
420303001202 112 花果村委会
420303001203 220 蔡家村委会
420303001204 220 桃子村委会
420303001205 112 大路村委会
420303001206 112 安沟村委会
420303001207 112 小岭村委会
420303001208 112 茶店村委会
420303001209 112 丁家村委会
420303001210 112 陈家村委会
420303001211 112 花园村委会
历史沿革:
明万历(1573-1619)年鉴属郧县。
清朝初期,政权机构比较复杂,设计花果区域的有枧严保、小岭镇、花果村。
清朝中期,郧县统一实行乡、里、保、甲建制,设计花果区域的有枧堰保4甲,花园保2甲,小岭牛家保3甲。
民国十一年(1922)属郧县黄龙区。
1947年12月郧县解放,改郧县为郧阳县。
1948年2月到3月,成立花果区,隶属郧阳县管辖。
1950年郧阳县共设15个区,第八区为花果区,隶属郧阳县管辖。
1956年8月,花果区并入十堰区,花果区改为五八农厂。
1960年7月,五八农厂撤销,所辖区域划归东风公社管辖。
1971年1月,十堰市实行撤区并社,新组建了花果等五个公社。
1984年5月,十堰市实行撤社设区建乡,设立花果等4个区及18个乡1个镇,将花果街道更名为头堰街道,规划张湾区管辖。
1986年10月,花果、白浪2个区撤销,1987年10月,头堰街道与蔡家乡合并,在此成立花果街道,隶属张湾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