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镇

联合创作 · 2023-09-17 05:43

地名由来:大清流河横贯全乡,取“清泉石上流”之意得名。

距县城29.6公里,安岳县南部,东邻兴隆镇、南连天宝乡,西靠文化镇和九龙乡、北与共和乡接壤。南下重庆市高速直线126公里,北上成都高速直线127公里,西边距资阳市89公里。年末,辖区10个行政村,92个社,1个独立居民小组,总户数4129户,总人口15100人,其中,农业人口13415人,女性7037人,汉族14376人,少数民族16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86人。辖区总面积2999公顷,耕地1639.73公顷;未利用地183.94公顷(含建设用地);林地1041.04公顷;水域面积134.29公顷。

【自然资源】境内属浅中丘陵地貌,地面高程一般在海拔370~486米,最高点是翰林村雷达坡,海拔486米,最低点长新村露水垭,海拔247米。

属亚热带湿润性气候,气候温和,特点是四季分明,雨热夏季,冬春少雨,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春节干旱温暖,夏季雨风集中,秋季温和凉爽,冬季寒冷少雪。多年平均气温17.2℃,年平均降雨量996.6毫米,极端年最大降雨量1420.2毫米(1962年),最少降雨量688.3毫米(1972年)。

境内林业资源有森林面积1041公顷,木材储量12.6万立方米,可采量7.9万立方米。水资源水可利用量为908万立方米。

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寒潮、暴雨、大风等。最严重一次发生在2008年9月10日,降大暴雨147毫米,全乡大部分出现洪涝。大风、强对流天气2008年7月11日,全乡出现大风(飓风),强对流和雷阵雨天气,持续时间20分钟,农作物、电力设施、部分房屋受损。

【经济发展状况】2014年实现国民生产总产值19186万元,其中第一产业总产值9802万元,第二产业工业总产值7434万元,第三产业生产总值1950万元,人均生产总值11945元。财政总收入501.0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2.7万元,比上年增长7.7%,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32万元,增值税18万元,企业所得税24万元。人均财政收入331元。2014年末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54亿元,比上年增长15.2%。

【主导产业及优势产品】粮食作物以小麦、红苕、玉米、水稻为主。小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04.67公顷,总产284.82万公斤,比去年同期增加8.7%。经济作物油菜289.6公顷,总产67.12万公斤,比去年同期增8.3%。大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977.6公顷。

生猪出栏1.68万头,存栏1万头。家禽出栏13.83万羽,存栏9.43万羽。

【基础设施】内县乡公路4.5公里,村社通公路102.4公里,建成供水站1座,全乡有线电视3781户。移动基站3个、电信基站1个、垃圾填埋处1个、有邮政储蓄所1处、农村信用合作社1个、生猪屠宰场1个农贸市场1个。

有商业网点93个,职工274人,餐饮小吃店3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35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3%。

境内属大小清流河,有大小溪河流4条,河道长23公里,均源于清流河。有小I型水库1座(鸭儿石水库)。三坪塘116口,石河堰12节,电力提灌站2处。

【社会事业】有文体站、广播电视站各1处,各类图书室10个。广播网络覆盖率98%,有线电视用户0.35万户,入户率89%。

有幼儿园7所,在园幼儿391人,专任教师7人;中心小学1所,村小学点4所,在校学生864人,专任教师4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级中学1所,在校学生488人,专任教师37人,升学率92.4%。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1所,覆盖率均达100%。乡村学校有操场7个,乒乓台12台,锻炼身体休闲点7余处。

有乡医疗卫生机构1个,村医疗点10个,门诊所11个,有床位28张,固定资产总值416万。专业卫生人员24名,10个村村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100%。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5户,人数37人,医疗救助6人次,支出1.8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268户,人数748人次,支出41.8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02人,优抚事业费支出62.3万元,敬老院1家,床位15张,收养农村五保户11人。

【名胜古迹】境内有古山寨2处,寺、庙8处,其中上大佛寺最为著名,列为省级文物保障,整个寺内造像区长60米,造像17龛,336躯体,有弥勒佛造像、释迦牟尼说法图等,弥勒佛高7.4米,头长1.8米,肩宽2.8米,坐于2米高的莲花座上,造型古朴,呈晚唐风格;下大佛寺,位于长新村双河口,因与相距2公里的上大佛寺对称而得名,刻有高3米的接引佛像,有清代摩崖造像11龛,27躯,碑记2处;翰林洞,在翰林村8社,有一天然大石,古人刻有“飞来石”三字,洞对面岩石刻有“|艮岩”二字,龛窟内有观音、地藏王、十二圆觉、达摩等造像8躯,另有明、凊及民国等时期培修碑记。

历史沿革:

宋设清流镇。

清属同化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镇改乡。

1950年1月,驻清流场三圣庙。

1958年10月,乡改公社。

1984年2月,公社改乡。

1992年7月,并入共和乡。

1995年10月,更名清流乡。

2001年5月,共和乡析出。

2005年9月,改县直属乡。

2017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和资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安岳县撤销清流乡,设立清流镇,以原清流乡的行政区域为清流镇的行政区域,清流镇人民政府驻翰林街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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