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乡镇
地名由来:“阿尔乡”是蒙古语神水“阿日善”的谐音,汉语意为“水草丰美的地方”。
阿尔乡镇位于彰武县城北部50公里处,北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左后旗相邻,属科尔沁沙地边缘,是辽宁省防风治沙重点乡镇,下辖3个行政村,3个农垦企业,全镇总面积147平方公里总人口5995人,其中农业人口2950人,镇内有304国道和大郑铁路贯通,是辽宁和内蒙物流的集散地,镇内有黑色路面26公里。阿尔乡镇地下水位高,水资源丰富,湿地面积4000亩。境内硅砂储量丰富,可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硅砂开采加工已初具规模,并已成为我镇的支柱工业,镇里设有电视差转台,安装了有线电视。以阿尔乡镇十字街为中心沿304国道辐射的城镇建设快速发展,电力通讯设施齐全,餐饮业发达。阿尔乡镇注重生态保护,现有林地74000余亩,森林覆盖率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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