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春镇
地名由来:丽春镇境内广植牡丹,取“美丽的春天”之义而得名。
2023年2月,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认定丽春镇为2022年成都市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丽春镇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丽春镇位于成都市西北45公里处,距彭州市区5.8公里,距都江堰市30公里,距郫县25公幅员面积79.1平方公里,人口6.6万。丽春镇东接彭州市天彭镇,西与桂花镇相连,北靠隆丰镇,南与致和镇接壤。
丽春镇属彭州市的经济开发试验镇,1999年即被四川省政府列为“一条线”试点建设集镇。丽春镇原名丽春乡,宋时即以广植牡丹著称,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建场,遂以“美丽的春天”命名,是为丽春之名的由来,丽春场镇始建于民国24年,驻地名花街子,建场以来,因河水为患,场址三迁,初在北君平乡沙埂村,名汪家场,继迁至平桥东岳庙,罗汉寺一带,后又以现址花街子作场,直到现在。
丽春镇域内地势西北高于东南,相对高差为85米,其余都属湔江冲积平原,新开河,清白江支流由北至南纵贯境内,人民渠自西向东横穿镇域中南部,全镇土壤肥沃,灌溉便利,气候温和湿润,年平均气温摄氏15.5度,年降雨量1000毫米左右,属四川盆地亚热带季风温润气候,农作物产量稳定,多种经营有较大发展,农业生产以粮食作物为主,分大春小春作物和晚秋作物三类。
丽春镇主导产业为建材、机械加工、食品加工、粮油、茶叶、被服、运输以及饮食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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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属彭县西乡禾川里。
1958年,设丽春公社。
1983年,公社改乡。
1990年8月,乡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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