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吴镇
地名由来:唐初,吴姓人于一座寺庵前建村,故名庵吴堡,后以同音称安吴堡。因辖区内安吴堡村而得名。
2015年12月,陕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安吴镇为2015年度陕西省省级卫生乡镇。
2014年7月,安吴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泾阳县:撤销龙泉乡、蒋路乡合并设安吴镇
龙泉乡地处泾阳县东北部。东北靠三原县、南隔冶峪河与云阳镇接壤,西连蒋路乡。总面积42.4平方公里,辖19个村委会,人口2.17万,耕地面积3.8万亩。龙泉乡主导产业有蔬菜、果品、建筑等。蔬菜种植面积1万余亩,建有占地150余亩的龙泉蔬菜批发市场。果品面积2000余亩,主要有苹果、桃、大枣、葡萄等品种。建筑业起步较早,龙泉建筑总公司下属20个建筑队,工程遍布省内大中城市。2002年,全乡国内生产总值1.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600元。龙泉乡机构设置为四办五站所,四办是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税办公室;五站所是综合服务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站、计划生育服务站、企业管理办公室和国土资源管理所。
安吴堡战时青年训练班革命旧址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咸阳城北45公里处泾阳县安吴镇安吴堡村。是在中共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领导下,以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的名义,在当时的国民党统治区陕西省泾阳县
历史沿革:
1949年前,分属云阳、鲁桥乡辖。
1950年后,分属四、五区辖。
1956年,撤区并乡,设为蒋路乡、龙泉乡。
1958年12月,为云阳公社蒋路、龙泉管理区。
1961年,成立蒋路、龙泉公社。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为蒋路乡、龙泉乡。
2011年9月,撤销龙泉乡、蒋路乡,合并设立安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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