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东镇
地名由来:革东是苗语GhabDongb的谐音,意为芦苇丛。相传汉建安十六年(211年),苗族先民们从江西一带迁徙至革东时,此地是连片的芦苇丛。
2014年7月,革东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在台江县东部。面积130平方公里。人口2.07万,其中苗族占99%。辖1居委会、31村委会。清咸丰五年(公元1855年)设德丰堡。1914年设革东区。1932年置革东镇及博爱、源江、五岔、交榜、麻栗等乡。1942年置德风乡,部分地划入剑河县。1953年析设革东、交东、五河、宝贡、麻栗等乡。1958年撤乡建和平公社,旋改革东公社。1962年后析置5公社。1984年社改乡。1992年合并置革东镇。产油桐籽、油菜籽。有中小学30所。有过苗年、姊妹饭节、吃新节等民族节日。镇人民政府驻地革东,在台江东北15公里,清水江南岸。人口 1800,均为苗族。海拔468米。“革东”系苗语译音,意为生长芭茅草的地方。为县东部重要集市。古迹有“大潭胜景”摩崖石刻。320国道经此。清水江可通航木船。
历史沿革:
唐代时期,在革东设置管理机构,为台江(台拱厅)所辖。
民国二年(1913年),台拱厅改为台拱县,设置东、西、南、北、中5区,革东设为革东区,辖番召(台江县)、德丰(革东)、稿午、宝贡、温泉5乡。
民国后期,改革东乡、稿午乡为德丰乡。
1952年,民主建政时期改为革东区。
1958年12月,革东与台江县并入剑河县,革东区改为和平公社。
1959年,改名革东公社。
1962年5月,恢复台江县,台江、剑河分县,革东回置台江县。
1966年,革东公社改为东风区。
1975年,复为革东区。
1991年3月,撤区建镇并乡后,革东镇、交东乡、五河乡、麻粟乡、宝贡乡合并为新的革东镇。
2003年6月18日,台江县革东镇划归剑河县。
2016年1月,析革东镇城东社区、城南社区、城西社区、城北社区、街上村、革东寨村、展架村、源江村、方家村、大稿午村、小稿午村、交洗村和岑松镇寨章村、川洞村、打老村置仰阿莎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