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乡
地名由来:尼玛,为藏语音译,意为太阳。
2014年7月,尼玛乡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聂荣县辖乡。1962年建尼玛乡,1972年改公社,1982年复改乡,1987年撤区并乡时原尼玛乡格色乡、和尼龙乡合并建现在尼玛乡。乡府驻那查地,距县府95公里。面积1071平方公里,人口0.25万。辖玛果、怕龙、多嘎龙、尼玛龙、地嘎、阿地巴地、色格布、格色达、尼玛龙、折么巴朱秀、森卡雄、地你么、果波、阿东雄、尼玛龙亚、吩洛雄、布日升达、波加全青18个村委会。纯牧业乡,属多灾易灾乡。
历史沿革:
1962年,建尼玛乡。
1972年,改尼玛公社。
1982年,复改尼玛乡。
1987年,撤区并乡,尼玛乡、格色乡和尼龙乡合并为尼玛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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