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沟街道
地名由来:1855年,清朝咸丰年间,湖北一道台官乘船由沔水(即汉江),进涢水道涢口,由于当时河道弯弯曲曲,船行近一日未到,此官感到烦恼,即上岸观察,发现从沔水入涢水(即府河)到涢口,陆上仅三、四里路。事后,他命令地方从涢水挖开一条沟直通沔水。以后此沟逐年冲刷扩大,并可行船,故周围群众把已挖开冲成的小河称为新沟。
2005年10月,新沟街道上榜第一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2003年1月,环境保护部授予新沟街道第一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办事处驻新沟,人口26000人,面积47.50平方千米。辖3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新镇、燕岭、荷花、涢口、水口、新沟、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六大队、蔬菜公司。
历史沿革:
商末周初先隶属南国,后属涢国。
春秋战国属楚地。
秦属南郡。
汉属江夏郡安陆县。
至唐代(606),改属汉阳县。
关于新沟镇最早的文字记录是在1752年,据记载,在清乾隆17年,就有人在此地的河沿旁择地耕种,繁衍生息。
清光绪年间,是新沟镇商业的鼎盛时期,各类商户达到500余家,具有“小汉口”之称。
计划经济时期,新沟镇街道是东西湖区唯一有商品粮买卖的地方。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阳夏分治,新沟境域划属夏口厅(后改夏口县)。
1928年,回属汉阳县第五区管辖。
抗日战争时期,日寇在新沟建立兵站,四周设立碉堡,地堡,路口处设关卡,强拉民夫,霸占店铺,无恶不作,主要是为侵华前线提供物质中转。
日本侵占新沟8年,商业萧条衰落,过往人群锐减,商业由鼎盛时期的500余名减至126户。
1949年建国初,新沟镇有商户302户,隶属关系由汉阳县划归汉川县城东区,1949年新沟建镇。
同年7月回属汉阳县第十区管辖,后属汉阳县第五区管辖。
1950年,新沟镇成立,隶属汉阳县管辖。
1959年划归东西湖管辖,辖区部分属新沟农场,恢复新沟镇建制。
1960属荷包湖农场。
1961年从武汉市东西湖区农场管理局(现东西湖区)棉粮四场分出后,成为独立的建制镇,建新沟镇政府。
1989年3月划出新沟农场的新河大队、新沟大队,组建新河农场与新沟镇合署办公。
2005年,撤销新沟镇,设立新沟镇街道,管辖原新沟镇、荷包湖农场辖置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