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镇
地名由来:双江地名,因该处是大路下小溪与新坑小溪汇合处,取两溪为“双江”之意而得名。
2021年9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第三批广东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镇名单,双江镇榜上有名(西瓜)。
双江镇位于东源县的北部,新丰江水库边,东邻灯塔镇,南连新港镇,西为锡场镇,北接涧头镇。镇府驻双江墟,距县城55公里。下辖1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004年人口14565人。总面积145.5平方公里。内有耕地0.92万亩,山林1.8万亩。2004年,工业总产值268万元,农业总产值2641.1万元,人均收入2566元。有初级中学1所,小学13所,文化站(室)9间。境内有南越王“赵佗古城”遗址。林业资源丰富,松脂生产量居全县首位。该镇山青水秀,林木葱笼,主要盛产板栗、毛竹、木材、大红西瓜等农副产品。 双江镇党委政府大力实践“-”重要思想,积极实施“农业稳镇、科教兴镇、借外发展”战略。镇内各项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特别是今年以来,镇政府加大投入,新建镇行政办公楼,完善了圩镇自来水工程,改善村委会办公条件,引入外资兴办了鸡心寨水电站等,开创了双江镇工作新局面。 该镇党政班子精诚团结,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积极带领全镇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开拓进取,获得了两个文明建设的丰收;该镇坚持依法治镇,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转变机关作风,社会秩序明显好转,创造了有利投资创业的良好环境。该镇的领导班子以崭新的精神面貌阔步向前,带领全镇人民奔小康。
历史沿革:
清朝,属河源县永顺都蔡庄约。
民国二十年(1931年),属第四区桥头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第一区桥头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6月,属河源县人民政府第三区(灯塔)双江乡。
1953年,属第四区。
1957年,属桥头乡(乡址桥头圩)。
1958年9月,属灯塔公社。
1961年7月,从灯塔析直双江人民公社。
1983年11月,撤社改设双江区。
1987年3月,撤区改设双江乡。
1988年,隶属河源市郊区。
1993年,隶属东源县。
1994年1月,撤乡改为双江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