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欧洲史
中世纪末的欧洲是怎样令人折服地赶上了文明程度远远领先于自己的亚洲?维姆·布洛克曼和彼得·霍彭布劳沃指出:其中一个最关键的因素在于,随着罗马帝国的衰亡,导致了欧洲后来始终无法摆脱的极端政治破碎局面,而它恰好促进了知识自由传统在西欧的发展,为后来几个世纪的科学与政治变革奠定了基础。都市社会的形成也是这种独特传统得以发展的必要因素。 两位作者试图描绘中世纪生活的方方面面,地域覆盖全欧,远至今天的土耳其边界,时间横跨一千二百多年。涉及的各种论题包括野蛮人迁徙、都市扩大、君主政体、宗教改革、十字军远征、贸易、黑死病和中世纪的知识和文化生活等,并对中世纪社会形成、发展和转换方向背后的驱动力进行了探索。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http://product.dangdang.com/product.aspx?product_id=22860090
宫廷文化:通往上流社会的...
中世纪末的欧洲是怎样令人折服地赶上了文明程度远远领先于自己的亚洲?维姆·布洛克曼和彼得·霍彭布劳沃指出:其中一个最关键的因素在于,随着罗马帝国的衰亡,导致了欧洲后来始终无法摆脱的极端政治破碎局面,而它恰好促进了知识自由传统在西欧的发展,为后来几个世纪的科学与政治变革奠定了基础。都市社会的形成也是这种独特传统得以发展的必要因素。 两位作者试图描绘中世纪生活的方方面面,地域覆盖全欧,远至今天的土耳其边界,时间横跨一千二百多年。涉及的各种论题包括野蛮人迁徙、都市扩大、君主政体、宗教改革、十字军远征、贸易、黑死病和中世纪的知识和文化生活等,并对中世纪社会形成、发展和转换方向背后的驱动力进行了探索。
在线试读部分章节http://product.dangdang.com/product.aspx?product_id=22860090
宫廷文化:通往上流社会的新准则 骑士册封仪式上会有一些道德说教文,灌输新的骑士道德,主要涉及骑士的生活方式。还有一些全新的文学体裁宣扬骑士道德,成了所谓的宫廷文化(courtly culture)的一部分。“宫廷”是指君主或诸侯的宫廷,他们自视为新兴的骑士阶层的领袖。骑士道德规范的核心为“温文尔雅”(courtliness)。这个概念很模糊,相关研究主要是从文学史角度进行的,但它也包含着一种特定的行为规范,其目的在于: ·缓解矛盾,避免公开攻击和世仇争斗,尤其针对暴力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年轻人; ·通过获得“荣誉”来谋求宫廷高位。 这些行为规范起初为一套礼节,其中大多数仍被西方文化视为良好举止,如中古德语格言“不要像农夫那样吃饭时吐痰”。骑士不仅要身强体壮,了解世道,还要拥有更高的美德,如忠诚、纯洁、节制、荣誉感、慷慨、扶持弱小等。其中最重要的可能就是“荣誉”,与之相对的是“耻辱”。荣誉属于社会地位较高的人,但也可以通过英雄事迹获得。作战勇敢(古法语作prouesse)当然是骑士的基本素质,而宫廷文化不仅要求勇武,还要为崇高的目标而战。只有在服务于他人(最好是一位基督教的贵妇或诸侯)时获得荣誉,才有望得到尊重,赢得典雅爱情(courtly love,法语为amour courtois),实现个人的拯救,否则一文不值。 19世纪的文学史学者将典雅爱情整合成一个总体概念。它有两大特征。一是传统角色的颠倒,改由男性为女性服务;一是道德水平的提高,可使双方(尤其是男性)变得更为高尚。男性要为爱人忍受磨难和羞辱,做出自我牺牲和英勇壮烈的举动。如果他能坚持下来,便可以品尝到爱情的欢乐。 典雅爱情可能是一种规则复杂而又不时穿插情色的游戏。据文学文本描述,宫廷里的典雅爱情会包括猜谜问答之类的室内游戏,如“爱情法庭”(law courts of love)和“辩论游戏”(jeux partis),参与者根据提出的问题依次为某个观点辩护。问题大多为诱导性的,例如:“如果你爱的淑媛愿与你共度良宵,但又不能抛弃她那老朽的丈夫,你愿意先来还是后来?” 这些粗俗的内容显然与基督教的婚姻伦理背道而驰,但关于温文尔雅和典雅爱情的观念却也塑造了一个“乌托邦”(Joachim Bumke语),与中世纪阴冷无情的城堡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从对待女性的方式上就能看出来。理想的贵妇形象是根据“外在美是心灵美的反映”来塑造,说明当时上流社会男性对女性的态度是矛盾的:女性是天生的弱者,但也可以成为道德楷模。当然,偶尔也有贵妇成为强者,例如当上王后,或成为代幼主摄政的太后。不过,即便是后一种情况,也有男人在幕后操纵一切。一般来说,女性拥有或将来能继承的土地和财富越多,就“越有可能被男性亲戚或权贵控制”(Stafford语)。即便不认可这种说法,也不得不承认,就连中世纪的贵族妇女也享受不到现代西方的个人自由。她们年轻时不能随便与异性接触;有些则终身未婚,在女修道院中度过余生;结了婚也要服从丈夫的意愿。单就法律自由和行动自由而言,最幸福的女性当属无需再婚的老年寡妇。 男人强于女人,生来就要做主人。这个观念根深蒂固,引出了关于婚前和婚外关系的双重标准。典雅爱情、追求无法得到的女人,成了贵族家庭长子以外诸子发泄情感的渠道。他们在继承权上处于劣势,不能像父亲和长兄那样风光,只能盼着缔结良缘或立下赫赫战功。他们怀着这种期待,在城堡间穿梭游荡,向权贵(比如他们的领主)的妻子和女儿倾诉衷肠。游侠骑士追求贵妇,也与封臣向领主尽忠相类。典雅爱情背后也隐含着底层贵族的期冀,他们希望凭借自己的武艺在欧洲大小宫廷中谋得一席之地。因此,典雅爱情“根本上是男性创造出来的,隐含着男性的梦想”(Meg Bogin语)。 12~13世纪有三种新文学体裁展现了宫廷文化和典雅爱情,即武功歌(chansons de geste,字面意思是“歌颂英雄事迹的诗歌”)、宫廷诗(courtly lyric)和骑士传奇(romance of chivalry)。武功歌是一种史诗,主要歌颂个人的英雄事迹,题材通常取自查理曼时代。从社会历史的角度来说,早期的武功歌意义最大。例如,《康布雷的拉乌尔》(Raoul de Cambrai)作于12世纪末,描绘了法兰西北部封建贵族的理想形象,内容血腥,涉及到封臣体系快速发展时期的忠诚问题。这些史诗也反映了当时新兴的多愁善感倾向,似乎与骑士的坚强性情相悖。贵妇听到心爱的丈夫战死疆场,心碎昏倒,但在场的那些嗜血成性的骑士又怎会留下眼泪?不过,这种多愁善感在最早的武功歌《罗兰之歌》(约1120年)中就已经存在,该诗讲查理曼的一位大将在与巴斯克人作战时血洒疆场。 宫廷诗有时也称行吟诗人之歌,满是多愁善感的语调。10~11世纪西班牙的阿拉伯人和莫扎勒布人的文化是它的一个源头。这种诗的主题、韵律和音乐都源自阿拉伯文化,连“行吟诗人”(troubadour)一词也可能源自阿拉伯语“tarraba”,意思是“用诗歌唤起情感”。其他源头还包括基督教的赞歌(Marian hymns),以及罗马诗人奥维德(Ovid)的爱情诗。从这些源头中衍生出了一种形式严谨、包含新世界观的诗歌,主要出现在普罗旺斯和法国南部,尽管也不乏色情诗,但还是以崇拜女性为主,视爱情为内心冲突之后达到的道德完善之境。13世纪法国南部欧西坦语(Occitan)的宫廷诗反映了当地对法国国王和教皇的抵制,因为法国国王有意吞并南方,而教皇也想消灭“异端”卡特里派(Catharism)。这些诗歌也影响了其他地区的宫廷诗,如西西里岛(又由此影响到了13~14世纪的托斯卡纳[Tuscan]诗人)和德意志。13世纪德意志有两位伟大的情歌诗人(Minnes?nger),分别是瓦尔特·封·德尔·福格威德(Walter von der Vogelweide)和乌利希·冯·列支敦士登(Ulrich von Liechtenstein)。 骑士传奇则糅合了武功歌和宫廷诗,将现实世界理想化,充满了色情的、神秘的宗教象征。今天的读者很难探寻其深层含义,也不能轻易联系当时的现实。骑士传奇文学之父为克雷蒂安·德·特罗亚(Chrétien de Troyes)。他借用了12世纪英格兰的传奇素材,讲述中世纪早期亚瑟王(King Arthur)的传奇故事。他的作品用法语写于1150~1180年间,兼有宫廷和宗教理想,想象瑰丽,笔墨含情。他把骑士的冒险经历写成了在梦幻之地的精神追求之旅。关于追求的目标有很多解释,可以追求天恩,也可以追求贵族身份与地位。他把爱情视为一种神奇力量,能够冲破社会羁绊,升华到更高的精神层次。他眼中的爱并非只有浪漫与神秘,他在《艾莱克》(Erec et Enide)中告诫贵族,要爱自己辖区内的百姓。 克雷蒂安描写的亚瑟王传奇影响了法国以外的诗歌散文,并一直延续到中世纪过去很久之后。受其影响的作品大多是用各地的本土语言写成的。在中古三大高地德语叙事诗人中,沃尔夫拉姆·冯·埃申巴赫(Wolfram von Eschenbach)和哈特曼·封·奥厄(Hartmann von Aue)都写了亚瑟王的故事,斯特拉斯堡的戈特夫里斯(Gottfried von Strassburg)则借鉴另一部法语作品写成了著名的《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Tristan)。宫廷文学深深地影响了西方文学,把浪漫爱情传遍了欧洲。廷臣们在城堡中玩的游戏,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变成了今日的感伤小说。
维姆·布洛克曼,莱顿大学中世纪历史学教授,兼人文与社会科学院院长。彼得·霍彭布劳沃,阿姆斯特丹大学中世纪历史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