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責任與契約解消

联合创作 · 2023-10-11 01:12

本书为作者关于契约违反救济体系的后半部,也是契约法讲义系列的完结篇,探讨契约违反损害赔偿及契约解消两大救济。

归责事由之判断及违约损害赔偿之内容,传统债总教科书多语焉不详,却为诉讼成败的关键。因归责事由并非契约违反之内涵,乃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之要件,本书特从违约责任之观点探讨归责事由之概念,关于契约违反损害赔偿责任的内容,则侧重在观察我国民法在无契约违反损害赔偿特别规定而适用损害赔偿一般规定情形下,基于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本质的不同,违约损害赔偿所应呈现之面貌。

第三章「契约之解消」除论述债总契约违反契约解除之要件及回复原状关系外,尚涵盖债各契约解除及契约终止。本书特别强调契约违反之法定解消,违约是否重大或契约目的是否达成,均为判断上重要的关键。

第四章「涉他关系」,探讨涉他契约、责任财产保全及保证与其他债务担保契约。涉他契约核心问题在于第三人在契约违反...

本书为作者关于契约违反救济体系的后半部,也是契约法讲义系列的完结篇,探讨契约违反损害赔偿及契约解消两大救济。

归责事由之判断及违约损害赔偿之内容,传统债总教科书多语焉不详,却为诉讼成败的关键。因归责事由并非契约违反之内涵,乃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之要件,本书特从违约责任之观点探讨归责事由之概念,关于契约违反损害赔偿责任的内容,则侧重在观察我国民法在无契约违反损害赔偿特别规定而适用损害赔偿一般规定情形下,基于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本质的不同,违约损害赔偿所应呈现之面貌。

第三章「契约之解消」除论述债总契约违反契约解除之要件及回复原状关系外,尚涵盖债各契约解除及契约终止。本书特别强调契约违反之法定解消,违约是否重大或契约目的是否达成,均为判断上重要的关键。

第四章「涉他关系」,探讨涉他契约、责任财产保全及保证与其他债务担保契约。涉他契约核心问题在于第三人在契约违反救济的法律地位,后二者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发挥实际作用,与违约救济有相当程度的关连。

陈自强

现职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特聘教授

学历

国立台湾大学法学士、法学硕士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

经历

律师、司法官考试及格

日本东北大学、京都大学法学部研究

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专任副教授、教授

浏览 10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