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公法
本书作者是美国著名律师,在欧洲担任外交官20年,回国后任哈佛大学国际法教授。1836年出版的本书是其最重要的著作,被认为此领域权威著作,是欧美外交官必读书。本书共4卷12章,除序言、凡例而外,卷一为总论,解说公法的来源,概述其大意及一邦一国所应具有的权力与义务。卷二为“论诸国自然之权”,包括国家的自主自护、自主制定法律、与他国平行交往等。卷三“论诸国平时交往之权”,论述平时互相派遣使节、商定盟约等方面内容,卷四为“论交战条规”,有开战宣战、战争状态国家的权力义务、中立国应守条规和战争双方如何订立遵守和约章程等内容。本书刊印后,对当时中国外交事务影响极大,出使欧美官员多将此书为必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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