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意识中的怨恨与羞感
舍勒认为,就认识的全部发展史而言,人们都是先对认识对象产生爱或者恨,之后才通过知性来对它们进行认知、分析和判断的。因此,无论对于所有各种理论认识和思维来说,还是就所有各种实践立场而言,爱和恨在情感行为的集体范围内都是最原初的行为方式,它们还使理论生活和实践生活统一起来,并且能够使这两者永远保持统一的状态。此一话题在欧美学术界曾引起强烈争鸣,相信也会引起中国读者浓厚的兴趣。
马克思•舍勒(1874—1928),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价值伦理学、哲学人类学与知识社会学的奠基人,被视为现代德语学界传奇人物。在哲学、社会理论、伦理学、神学、心理学、教育学、思想史等领域卓有建树。海德格尔视其为“全部现代哲学最重要的力量”。早年执教耶拿大学、慕尼黑大学,参与现象学运动。1919—1927年,任科隆大学哲学和社会学教授、社会学研究所所长。1928年,执教法兰克福大学不久,因中风猝然辞世。著有《同情的形式和本质》、《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和实质价值伦理学》、《论人类的永恒性》、《价值的颠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等。今人编有《舍勒全集》,美国芝加哥大学设有舍勒研究所,德国成立了国际舍勒研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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