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法系概览(上下)
本书宏观描述了世界法系的演进过程,对法学发展脉络进行了梳理与总结。随着人类的演化,民族和部落数以千计,而世界法系只大致为16种,它们是:埃及法系、美索不达米亚法系、希伯来法系、中华法系、印度法系、希腊法系、罗马法系、海事法系、日本法系、伊斯兰法系、凯尔特法系、德国法系、斯拉夫法系、教会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而每一法系系谱均离不开各自种族和社会独特的习俗与法律,并随着社会的发展,或消亡,或嬗变、或生存、或融合,它们不同的“命运”,反映了该民族的历史渊源。
威格摩尔(John H.Wigmore,1863-1943年)是美国著名的法学家。早在学生时代,他就与其他人发起创建了《哈佛法律评论》(Harvard Law Review)。毕业以后,威格摩尔曾在波士顿当律师。1889年至1892年,他远赴日本,担任著名的庆应大学法学部的教授,主讲英国法,为日本法律近代化作出了贡献。1893年,他回到美国,进入著名的西北大学法学院当教授,并在1901年1929年间,出任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
威格摩尔一生著述颇多,在法律哲学、法律史学和证据学等领域都有建树。其中,最主要的代表作除了本书《世界法系概览》之外,还有《证据论》(Treaties on Evidence,共10卷)、《英美法文集》(Essays in Angle-American)、《法律进化论》丛书(Evolution of law)、《现代法哲学》丛书...
威格摩尔(John H.Wigmore,1863-1943年)是美国著名的法学家。早在学生时代,他就与其他人发起创建了《哈佛法律评论》(Harvard Law Review)。毕业以后,威格摩尔曾在波士顿当律师。1889年至1892年,他远赴日本,担任著名的庆应大学法学部的教授,主讲英国法,为日本法律近代化作出了贡献。1893年,他回到美国,进入著名的西北大学法学院当教授,并在1901年1929年间,出任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
威格摩尔一生著述颇多,在法律哲学、法律史学和证据学等领域都有建树。其中,最主要的代表作除了本书《世界法系概览》之外,还有《证据论》(Treaties on Evidence,共10卷)、《英美法文集》(Essays in Angle-American)、《法律进化论》丛书(Evolution of law)、《现代法哲学》丛书(Modern Legal Philosophy)和《欧陆法制史》丛书(Continental Legal History)。
本书翻译的分工具体如下:
陈霁蕾:第一章,埃及法系;第二章,美索不达米亚法系
程 虹:第三章,希伯来法系;第五章,印度法系
张徳强:第四章,中华法系;
周伟文:第六章,希腊法系
陈灵海:第七章,罗马法系
李秀清:第八章,日本法系;第十三章,海事法系;第十四章,教会法系
郭光东:第九章,伊斯兰法系;第十章,凯尔特法系
刘艺工:第十一章,斯拉夫法系
赵 燕:第十二章,日尔曼法系
张 奕:第十五章,大陆法系;第十六章,英美法系
何勤华:第十七章,法系的演进;目录
刘晓雅:原序,前言
参加本书校订工作的有:何勤华、刘晓雅、朱揽叶、彭叙、林燕平、冯引如。全书最后由何勤华统校、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