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法联合创作 · 2023-09-28 03:41斐洛是公元前后希腊化犹太教的主要思想家,在西方哲学史上有重要的地位。他除了起着沟通希腊和希伯来思想外,更提供了诠释希腊思想的希伯来视野,构成此后西方理解希腊思想的主要方式。《论律法》包括了“论十诫”和四卷“论特殊的律法”。“论十诫”是总纲,“论特殊的律法”则是分述,这里的“律法”也可以翻译为“规条”。斐洛借助于对律法的伦理阐释,获得了关于这四经的新理解,塑造了地中海时期散居地犹太人的思想脉络,本书翻译所体现的正是斐洛的希伯来化了的希腊思想的新形态,其中贯穿了一种具普世主义精神。浏览 2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论律法论律法0论律法论律法0论律法公元一世纪,希腊文明与希伯来文明真正遭遇并酝酿出新的哲学精神,希伯来文明的 某个维度被催向成熟律法圈律法圈0哲学与律法《哲学与律法:论迈蒙尼德及其先驱》包含施特劳斯的两部早期文稿:博士论文《雅可比哲学中的认识论问题》和哲学与律法哲学与律法0律法 Zakon (1989)律法 Zakon (1989)0宗教律法与社会秩序宗教律法与社会秩序0宗教律法与社会秩序《宗教律法与社会秩序:以道教戒律为例的研究》以道教戒律为案例,研究在传统社会秩序的建构及其动态调节过律法之地 Law of the Land (1993)律法之地 Law of the Land (1993)0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