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自由主义批判 : 语境中

联合创作 · 2023-09-18 10:15

在《黑格尔的自由主义批判》中,作者史密斯梳理了黑格尔对以权利为本位的自由主义传统的批判,后者既包括以霍布斯、洛克为代表的英国经验论性质的自然法思想,也包括以康德、费希特为代表的德国观念论性质的自然法权学说,更加涉及以卢梭为代表的法国大革命的权利传统。

在黑格尔看来,整个近代自由主义权利观念以社会契约论为前提,并试图从抽象的基本原则推衍出现实的法政体制,而这显然低估了权利问题的复杂性。但就整体而言,黑格尔却并非反自由主义者,正如史密斯所言,其保留了古典自由主义中为核心的部分,并在相互承认的法权理论中加以重新表述。而黑格尔法权学说的特殊之处则在于,将近代自然法理论予以排除的历史、文化要素重新纳入了视野,而国家同样保障与发展个体之间相互承认与尊重的权利。由此,黑格尔发展出了极具现实主义色彩的法治国学说。

作者史蒂芬. B. 史密斯(Steven B. Smith),获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自1984年以来任教于耶鲁大学,现为政治科学阿尔弗雷德. 考勒斯(Alfred Cowles)讲席教授。研究领域主要为:政治哲学史中的古今问题、政教关系、代议制理论。主要著作包括:《黑格尔的自由主义批判》(Hegel’s Critique of Liberalism,1989),《斯宾诺莎,自由主义和犹太认同》(Spinoza, Liberalism, and Jewish Identity,1997),《斯宾诺莎的生命之书》(Spinoza’s Book of Life,2003),《阅读施特劳斯》(Reading Leo Strauss,2006),《政治哲学》(Political Philosophy,2012),《现代性及其不满》(Modernity and ...

作者史蒂芬. B. 史密斯(Steven B. Smith),获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自1984年以来任教于耶鲁大学,现为政治科学阿尔弗雷德. 考勒斯(Alfred Cowles)讲席教授。研究领域主要为:政治哲学史中的古今问题、政教关系、代议制理论。主要著作包括:《黑格尔的自由主义批判》(Hegel’s Critique of Liberalism,1989),《斯宾诺莎,自由主义和犹太认同》(Spinoza, Liberalism, and Jewish Identity,1997),《斯宾诺莎的生命之书》(Spinoza’s Book of Life,2003),《阅读施特劳斯》(Reading Leo Strauss,2006),《政治哲学》(Political Philosophy,2012),《现代性及其不满》(Modernity and its Discontents,2016)。曾荣获数个学术奖项,但自豪的莫过于2009年度第63届莱克斯. 希克松(Lex Hixon)社会科学教学优秀奖。

译者杨陈,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硕士,清华大学宪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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