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错误法则之基本理论
台湾地區“民法”錯誤規定為德國立法例之繼受,本書第一章參考德國民法學說還原立法者繼受之初衷,提示意思表示錯誤之基本問題。第二章到第四章試圖從法律史觀點觀察羅馬法以來到20世紀前半歐洲錯誤法則之發展脈絡軌跡,再探究幾個比較法研究上重要國家錯誤法則之異同,尋覓可能的共識,復從契約法現代化觀點觀察兩個影響台灣地區“民法”至深且鉅的瑞士及日本錯誤規定修正之最新動向。第五章基於德國法、法律史與比較法考察的心得,再訪台灣地區學說及實務見解,考察台灣地區錯誤法則是否與國際間共識不謀而合,或因抱殘守缺而使台灣地區錯誤法則與國際發展之大勢所趨漸行漸遠。
陳自強
現職: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學歷:
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
日本東北大學、京都大學法學部研究
政治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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