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的踪迹
近二十年来, 基于对共和主义宪法理论的历史和哲学的反思,对于哈贝马斯商议性政治观和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的内在张力的调和,米歇尔曼提出和完善了他的“创生法的政治观”和“规范修补的对话模式”,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于共和宪政主义的理论内核和实践涵义的理解。
收录在这本选集中的文章都是从一个政治自由主义者的立场撰写的。它们都来源于对人类在政治中的状况的一种独特的个人主义理解;都把法律看作一种社会实践形式,认为法律的实践和合法的秩序是非常重要的社会利益,正义的可能性依赖于这种利益。更为具体地说,这些文章考察了如下命题:如果政府的行为符合从每个受影响者的立场看值得所有相关者接受的一组宪法条款和安排,那么它就是正当的。同时,考察了为了使这个命题具有说服力所必须克服的困难。
弗兰克•米歇尔曼(Frank I. Michelman)现任哈佛法学院Robert Walmsley大学教授。美国宪法学的共和主义复兴的杰出代表人物,与耶鲁大学的阿克曼教授与芝加哥大学的森斯坦教授齐名的重量级人物,发表了大量广被引用的学术论文。近年来,由于哈贝马斯在《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中把米歇尔曼的共和主义宪法学作为他的商议性政治观的主要论辩对手之一,后者在学术界声誉更盛,并逐渐为中文学界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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