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地政史料汇编(共22册)

联合创作 · 2023-10-09 14:19

民国时期的地政,在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举重轻重的地位。本书收录地政史料三十五种,主要内容为:各年度的地政法规汇编;地政署的职员录、统计提要;全国各省市土地行政机关的概况、报告;中国地政学会创办的《地政月刊》、中国地政研究所创办的《地政学报》、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研究室所编的《地政论文撮要》。内容涉及中国土地问题的探讨、土地改革政策、土地测量与登记、土地陈报、租佃问题、地价调查、土地税与土地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出版說明

民國時期,土地問題是最重要的社會問題之一,在政治、經濟生活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而土地行政,則更是牽一髪而動全身,影響廣泛。“地政”一詞,即為土地行政的簡稱,有廣狹二義:狹義為單純的土地行政,廣義還包括土地立法。地政機關的職掌範圍包括:土地的調查、清丈、登記,土地稅的徵收,另外還包括土地分配的調整、租佃制度的改善、公有土地的管理等。

地...

民国时期的地政,在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举重轻重的地位。本书收录地政史料三十五种,主要内容为:各年度的地政法规汇编;地政署的职员录、统计提要;全国各省市土地行政机关的概况、报告;中国地政学会创办的《地政月刊》、中国地政研究所创办的《地政学报》、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研究室所编的《地政论文撮要》。内容涉及中国土地问题的探讨、土地改革政策、土地测量与登记、土地陈报、租佃问题、地价调查、土地税与土地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出版說明

民國時期,土地問題是最重要的社會問題之一,在政治、經濟生活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而土地行政,則更是牽一髪而動全身,影響廣泛。“地政”一詞,即為土地行政的簡稱,有廣狹二義:狹義為單純的土地行政,廣義還包括土地立法。地政機關的職掌範圍包括:土地的調查、清丈、登記,土地稅的徵收,另外還包括土地分配的調整、租佃制度的改善、公有土地的管理等。

地政制度的國家改革,始於民國建立之後。北京政府於一九一五年成立經界局,正式公布《土地收用法》,以國家法律的形式對土地行政作出明確規定,另外還制定了專門的土地管理法規。孫中山領導的廣州政府,對於土地管理也很重視,設立了土地局,頒布有《土地稅法》。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於一九三○年頒佈了《土地法》,對土地登記、土地使用、土地稅、土地徵收等土地管理方面的問題作出了詳細規定,基本上涵蓋了地政管理的各個方面,此後還製訂了《土地法施行法》、《土地申報規則》、《土地調查規程》等法規,使得土地管理制度進一步走向完善。

南京國民政府的地政實踐,較重要的有“二五减租”、“地籍整理”、“自耕農運動”三項,皆因種種原因而中止,實際效果幷不明顯。如爲解决近代以來地籍混亂的現狀,同時也爲了增加財政收入,南京國民政府致力於地籍的整理,各省也陸續建立地政主管機構,開展土地清丈工作,但是進展遲緩,阻力重重。後把土地清丈轉換爲簡單易行的土地陳報,但是除了少數省份進行試點取得了一些成績外,其餘的大多不了了之。

民國的地政活動,留下了大量文獻,本書收錄其中較重要的三十六種,主要內容爲:一九三六年至一九四七年間,地政法規的各種版本;地政署的職員錄、統計提要;中央政治學校附設之地政學院的一九三五、一九三七兩年的概況;全國部分省市土地行政機關(包括北平、綏遠、上海、江蘇、浙江、江西、福建、河南、廣東、四川、陝西、寧夏、臺灣)所出版的地政概况、行政紀實、工作報告、工作計劃、統計,以及它們創辦的部分期刊;中國地政學會創辦的《地政月刊》、中國地政研究所創辦的《地政學報》、中央政治學校地政學院研究室所編的《地政論文撮要》。內容涉及中國土地問題的探討、土地改革政策、土地測量與登記、土地陳報、租佃問題、地價調查、土地稅與土地評價等方面的內容。

需要指出的是,這批文獻在討論土地政策時,其中的有些觀點支持國民黨的土地政策,而對中國共產黨的土地政策持否定的態度,個別甚至有所詆毀。事實勝於雄辯,人民的選擇、中國歷史的走向,對此已做了很好的回答。鑒於本書的使用者爲專業研究人員,具有較高的辨別能力,本社將之完整影印。書中觀點,幷不代表本社立場,特此說明。

國家圖書館出版社

二○一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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