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元到一元
本书充分利用清初档案,并结合《实录》《会典》等文献,细致梳理了清朝前期,尤其是顺治朝(1644-1661)的法制变迁,深入分析了明清易代过程中明朝制度与满洲制度的碰撞与融合。清朝法制经历了从二元到一元的转变:多尔衮推行满汉分治的二元法律制度,既为汉人沿用明制,又为满人保留满洲制度;顺治帝在掌权后推行满汉一元化的法律体制,使满人和汉人都适用《大清律》。顺治帝确立的满汉一元化法律体制,奠定了清朝两百余年法律制度的根基。
胡祥雨,湖南岳阳人,先后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1996-2000)、北京大学(2000-2003)、中山大学(2003-2004)和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双城校区(2004-2011)历史系,2011年获博士学位。毕业后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任教,现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清代政治史、法制史,著有《清代法律的常规化:族群与等级》,主编《百年清史研究史•海外研究卷》,在《清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近代中国》(Modern China)、《通报》(T’oung Pao)等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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