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上卷) : 大逻辑
黑格尔(1770—1831),德国伟大的哲学家,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
黑格尔的《逻辑学》,通称《大逻辑》,以别于《哲学全书》的第一部分—《逻辑》,即通称的《小逻辑》。《逻辑学》分为“有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编。前两编合称为“客观逻辑”,第三编称为“主观逻辑”。这三个部分在黑格尔哲学中,通过他著名的辩证法而构成了紧密联系的统一体,体现了黑格尔认为逻辑学应当展开思维的客观结构和客观真理的思想。《逻辑学》是黑格尔最重要的代表作,影响了后世数种哲学潮流,例如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存在主义等。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德国最伟大哲学家之一。是德国哲学中由康德启始的德国古典哲学运动巅峰,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
1770年8月27日生在德国符腾堡公国首府斯图加特一个官吏家庭。
1780年起就读于该城文科中学,1788年10月去图宾根神学院学习,主修神学和哲学。
1793年─1796年在瑞士伯尔尼一贵族家中担任家庭教师,1797年末─1800年在法兰克福一个贵族家庭里担任家庭教师。
1800年到耶拿,与谢林共同创办《哲学评论》杂志。次年成为耶拿大学编外讲师,四年之后成为副教授。
1807年出版他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现象学》。
1808至1816年,他在纽伦堡当了八年的中学校长。在此期间完成了《逻辑学》(简称大逻辑)。
1816~1817年任海德堡大学哲学教...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德国最伟大哲学家之一。是德国哲学中由康德启始的德国古典哲学运动巅峰,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
1770年8月27日生在德国符腾堡公国首府斯图加特一个官吏家庭。
1780年起就读于该城文科中学,1788年10月去图宾根神学院学习,主修神学和哲学。
1793年─1796年在瑞士伯尔尼一贵族家中担任家庭教师,1797年末─1800年在法兰克福一个贵族家庭里担任家庭教师。
1800年到耶拿,与谢林共同创办《哲学评论》杂志。次年成为耶拿大学编外讲师,四年之后成为副教授。
1807年出版他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现象学》。
1808至1816年,他在纽伦堡当了八年的中学校长。在此期间完成了《逻辑学》(简称大逻辑)。
1816~1817年任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
1817年,出版《哲学全书》,完成了他的哲学体系。
1818年后任柏林大学哲学教授,并于1829年当选柏林大学校长,1821年出版《法哲学原理》。
1829年,黑格尔被任命为柏林大学校长和政府代表,1831年死于霍乱。他在柏林大学的讲稿死后被整理为《哲学史讲演录》、《美学讲演录》和《宗教哲学讲演录》。
本书通称“大逻辑”,以别于《哲学全书》中的第一部分“逻辑学”,即通称的“小逻辑”。黑格尔编著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逻辑学(上卷)》共分“有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编,前两编合称客观逻辑,分别出版于1812年和1813年,第三编称主观逻辑,出版于1816年。全书三编出版后,黑格尔又着手修订,仅完成了第一编“有论”部分。
黑格尔著作共有三种全集本,即米希勒本,格罗克纳本和拉松本。中译本依拉松本的编例,以“有论”为上卷,“本质论”和“概念论”为下卷。译文亦以拉松本为主要依据,并参考了格罗克纳本。译者撰有长篇后记,附刊于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