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权论(全三册)
《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套装共3册)》包括:《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上册)》、《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中册)》和《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下册)》。《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套装共3册)》作者从事司法实务逾四十年及教授物权逾三十年,并担任台湾地区物权编研究修正小组研修委员及民法物权编研究修正专案小组召集委员,全程参与物权编的修正工作。《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套装共3册)》之撰成,实为上述经验累积及淬炼之结晶,不仅理论求其周详,以应学子建立物权基本概念之需要,并旁征博引,俾学者按图索骥,扩大研究之深度及广度,更提供实务工作者面临个案解决之良方。理论与实务兼顾,让民法贴近社会生活。
台湾地区民法物权编于2007、2009、2010年经过三次重大修正。《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套装共3册)》即以此为内容配合修订。第五版增订为上、中、下三册,并附民法...
《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套装共3册)》包括:《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上册)》、《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中册)》和《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下册)》。《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套装共3册)》作者从事司法实务逾四十年及教授物权逾三十年,并担任台湾地区物权编研究修正小组研修委员及民法物权编研究修正专案小组召集委员,全程参与物权编的修正工作。《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套装共3册)》之撰成,实为上述经验累积及淬炼之结晶,不仅理论求其周详,以应学子建立物权基本概念之需要,并旁征博引,俾学者按图索骥,扩大研究之深度及广度,更提供实务工作者面临个案解决之良方。理论与实务兼顾,让民法贴近社会生活。
台湾地区民法物权编于2007、2009、2010年经过三次重大修正。《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套装共3册)》即以此为内容配合修订。第五版增订为上、中、下三册,并附民法物权编及施行法条文、民法物权编及施行法修正条文对照表(含修正理由)。便于读者阅读正文时相互参照。
《民法物权论(修订5版)(套装共3册)》:封面油画为谢在全夫人林美珠女士所绘,作者之故居。
谢在全 1944年1月20日出生,台湾省桃园县人。1966年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学系,1978年获得美国南美以美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学位。历任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推事、嘉义地方法院推事,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推事、台南分院检察处检察官,台湾高等法院推事,最高法院推事,台湾云林地方法院推事兼院长,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官兼院长,“司法院”民事厅厅长,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长,“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讲座,民法物权编修正委员会委员,兼任东吴大学、辅仁大学副教授。1999年任“司法院”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