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与法律
自人类建立法律以来,“性”一直是法律力图规制的内容,婚姻、避孕、堕胎、淫秽、同性性行为等议题在不同时代都曾引起激烈的斗争。《性与宪法》以古代性观念、性风俗为起点,又从美国建国之初的立宪理念,讲到 19—21世纪美国性道德和性观念的演化,再到美国Z高法院在格列斯伍德诉康涅狄格州案(避孕)、罗伊诉韦德案(堕胎)、奥贝格费尔诉侯吉斯案(同性婚姻)等一系列涉性判决中扣人心弦的观点以及判决背后生动的时代背景,史诗般地讲述了「性」与「法律」相互碰撞的精彩历程。
作者:
杰弗里·R.斯通(Geoffrey R. Stone),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宪法学家,曾担任美国宪法学会主席、芝加哥大学教务长和法学院院长、芝加哥儿童合唱团董事会主席,著有《社交媒体、言论自由和我们民主的未来》、《泄密、国家安全和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世纪》、《大声说出来》等十余本著作,并担任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5卷丛书《不可剥夺的权利》的主编。
译者:
何远,浙江大学法学硕士、执业律师,译有《z高法院的“隐士”》(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出版)、《质问希特勒》(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出版)、《律师为什么替“坏人”辩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出版,合译)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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