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德语法哲学
本书旨在对战后德语世界的法哲学讨论进行全面的展示和评价。与德语世界的多数导论性作品不同,本书有三大特点:*,它面对的主要是德语世界以外的受众,因而更倾向于以一种读者友好型的风格对德语法哲学进行更全面的介绍;第二,它来自一位美国学者,很多地方都以美国传统为对照,以此对相应的德语思想进行了有趣的比较性评价;第三,它既从历史脉络给出了总体的概览,也以一种清断简洁的分组对批理性主义、商谈理论、修辞学理论、系统理论、制度性法实证主义等诸多法律思想流派进行了系统的讨论。
詹姆斯.E.赫格特(1934—2016) 生前为美国休斯敦大学法律中心学院荣休教授,日本北海道大学访问法学教授 (1983—1984),德国海德堡大学高级研究员(1993—1994),主要研究领域为宪 法学、国际比较法学。代表作有:《墨西哥法律体系导论》(1978)、《美国法理1870—1970:历史》(1990)、《当代德语法哲学》(1996)。
宋旭光 1989年生,深圳大学法学 院助理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与 法学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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