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体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英国政治家、哲学家,创立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本书是欧洲十七、十八世纪机械唯物主义哲学的代表著作。本书分为“计算或逻辑学” “哲学的第一根据” “论运动与量的比例” “物理学或自然现象”四个部分。在书中,霍布斯依据十七世纪数学、力学发展的新成果,针对经院哲学,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他认为哲学的唯一对象是不依赖于人们的思想而独立存在的、占有空间的物体;一切事物的一般原因在于运动;运动本质上是物体的位移;一切事物均受因果必然性的制约,客观上没有什么偶然的东西,也不存在超脱因果必然性的“自由意志”。
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英国人,他是西方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他对国家和法律的根本问题进行了精深的思考。主要著作有《论物体》《利维坦》《论公民》等。段德智,武汉大学二级教授, 主要著作有:《欧洲哲学史上的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合著)、《死亡哲学》等,主要译著有:《神学大全》《英国哲学史》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