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麈录
这是南宋中期王明清所写作的一部史料笔记。全书包括“前录”、“后录”、“第三录”、“余话”等四个部分。著述的宗旨主要是存当代史事旧闻。全书主要记载了南、北宋之交朝野各方面的情况,内容涉及当时的政治、军事、文化、社会等,其资料来源大多得自当时的文献以及亲友的口述,加之作者选择和笔录的态度比较严谨,因此它在问世后就得到了一些著名学者的称道,被官私历史著作屡加征引,是宋代史料笔记的上乘之作。
王明清(一一二七~?),字仲言,汝阴(今安徽阜阳)人。铚子(《挥麈前录》程迥跋)。孝宗即位,得补官(《玉照新志》卷五)。乾道初,奉祠居山阴。淳熙十二年(一一八五),以朝请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观(《挥麈前录跋》)。光宗绍熙三年(一一九二),为杂买务杂买场提辖官(《中兴行在杂买务杂卖场官僚题名》)。四年,为宁国府军节度判官(《挥麈馀话》卷二、《玉照新志》卷四)。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添差泰州通判(《剑南诗稿》卷三○《送王仲言倅泰州》)。嘉泰初,为浙西参议官(《攻愧集》卷一○六《参议方君墓志铭》)。有《挥麈录》、《玉照新志》、《投辖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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