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地方政府

联合创作 · 2023-09-11 17:37

◎著名史学家、社会学家瞿同祖先生于学术巅峰时期写就的经典之作。

◎从人的角度,了解州县级地方政府的运作和基层治理逻辑,认识清帝国结构性集体腐败的根源。

◎哈佛大学出版社1962年首版,至今仍是一个绕不开的起点,一座未被逾越的高峰。

◎深入浅出,简明易懂,即便是无学术背景的普通读者也能阅读无碍。

◎第三次全面修订译本,精益求精,忠于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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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清代地方政府》是著名历史学家、社会学家瞿同祖先生的代表作,也是他于学术巅峰时期用英文撰写的一部经典之作。本书由哈佛大学出版社1962年首版,为瞿同祖在世界范围内赢得了巨大声誉,至今仍是西方汉学界相关教学和研究中的必读书。

民间有言“天高皇帝远”,学术界也有个论题是“皇权不下县”,作为最小行政单元的清代州县级...

◎著名史学家、社会学家瞿同祖先生于学术巅峰时期写就的经典之作。

◎从人的角度,了解州县级地方政府的运作和基层治理逻辑,认识清帝国结构性集体腐败的根源。

◎哈佛大学出版社1962年首版,至今仍是一个绕不开的起点,一座未被逾越的高峰。

◎深入浅出,简明易懂,即便是无学术背景的普通读者也能阅读无碍。

◎第三次全面修订译本,精益求精,忠于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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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清代地方政府》是著名历史学家、社会学家瞿同祖先生的代表作,也是他于学术巅峰时期用英文撰写的一部经典之作。本书由哈佛大学出版社1962年首版,为瞿同祖在世界范围内赢得了巨大声誉,至今仍是西方汉学界相关教学和研究中的必读书。

民间有言“天高皇帝远”,学术界也有个论题是“皇权不下县”,作为最小行政单元的清代州县级地方政府,直接与普通百姓打交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清代地方政府》一书的写作目的就是描述、分析和诠释清代州县级地方政府的结构与运作。

瞿同祖先生通过各种手稿和笔记,同时参考大量的官方资料,以极简洁的文字,介绍了州县官和他的四个辅助群体,即书吏、衙役、长随、幕友的职能、地位、收入、贪赃形式和纪律控制等,强调了清代地方政府实际上是以州县官为中心的“一人政府”。此外还重点讨论了士绅阶层在地方行政中的角色。

《清代地方政府》是经典学术著作,但作者瞿同祖写作时的预期读者是对传统中国缺乏了解的英语世界的学子,故其叙述深入浅出,简明易懂,即便是无学术背景的普通读者也能阅读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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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名人推荐

“《清代地方政府》是一本极为重要的书,其目的在于描述、分析并解释清代州县地方政府的结构和功能;作者也希望此书有助于政治制度的比较研究,并且为官僚政治与行政学提供资料。他的目的和希望都出色地达到了。”

——《亚洲研究学报》

“在中国政府及行政的研究领域中……此书前进了一大步。由于对资料拥有广泛的知识,并具有洞悉内幕的见解,他提出了关于中国基层政府的第一部有意义和可靠的研究。”

——《美国历史评论》

“瞿同祖先生没有撰写教科书,学术著述也较少,没有指导过研究生 (没有弟子) ,因此没有直接的传承,但自1980年代以来,他的著作和研究进路主要通过学术市场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一代不限于法律史的学人,获得了相当广泛的自发的社会影响,出现了一批或多或少地追求瞿同祖范式的研究著作。……但就研究的总体深度和水平而言,在我看来,似乎还没有超过这两本书,至少没有超过《清代地方政府》。”

——《在学术史中重读瞿同祖先生》,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真正意义上的经典性的学术著作,并不是仅仅给了读者一些个完美的结论,而是能够激发读者去思考、去扩展这些结论。《清代地方政府》就是这样的著作。”

——《再读〈清代地方政府〉》,郭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瞿老对清代关乎庶政治乱的基层政府——州县的剖析,所提供的不为我们习知但时至今日仍受其熏习的细节和对制度与个人之间紧张关系的梳理与解析,在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的结合方面,几乎堪称完美。”

——《见微知著与求名责实之间》,王进文(中南大学法学院讲师)

作者 | 瞿同祖(1910—2008)

著名社会学家、法学家、历史学家。1939年执教云南大学。1944年执教西南联合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撰写出版《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成为学术界的开新之作。1945年春应邀赴美,先后任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历史研究室研究员、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出版《清代地方政府》,在西方汉学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1962年转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任副教授,讲中国通史。1965年回国,待业数年后发回原籍,任省文史馆员。1976年调入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2006年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著有《中国封建社会》、《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清代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Under the Ch'ing)、《汉代社会结构》(Han Social Structure)...

作者 | 瞿同祖(1910—2008)

著名社会学家、法学家、历史学家。1939年执教云南大学。1944年执教西南联合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撰写出版《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成为学术界的开新之作。1945年春应邀赴美,先后任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历史研究室研究员、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出版《清代地方政府》,在西方汉学界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1962年转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任副教授,讲中国通史。1965年回国,待业数年后发回原籍,任省文史馆员。1976年调入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2006年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著有《中国封建社会》、《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清代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Under the Ch'ing)、《汉代社会结构》(Han Social Structure)等,与夫人赵曾玖女士合译《艾登回忆录》。

译者 | 范忠信

1959年生,湖北英山人。先后供职中国社科院台湾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曾为编辑、科研处长、研究院长,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八届执行会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当选“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著有《情理法与中国人》《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等,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曾获首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

译者 | 何鹏

1980年生,湖北武汉人。2005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学位后留学英国爱丁堡大学。2009年获博士学位回母校任教至今。

译者 | 晏锋

1971年生,江苏宜兴人。1990—2003年间在中南政法学院攻读本科、硕士,并留校工作。2004年赴德国萨尔大学学习,现居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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