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的变迁1780-1860
本书展现了美国1780—1860年,美国法律界尤其 是法院如何通过修改传统普通法规则,以回应经济发 展的需求;在经济发展到达 后,又如何通过法律 来固化阶层利益。与普通法史作品不同,它不仅描述 了这一期间私法规则变迁的结果,而且揭示了变迁的 动力和博弈过程,可谓法律历史社会学研究的经典作 品。对希望了解美国私法规则及其形成过程的读者, 本书也是 。
本书是美国历史著作的 高奖——班克罗夫特奖获奖作品!作者采取微观分析方法,详尽地揭示了美国私法演变过程中的各种争斗、妥协和平衡, 为精彩的是对美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各个阶层的利益分析。全书语言勾沉索隐,精雕细作,同时也不乏高屋建瓴的气象。书中同时对美国法律史的若干重要问题如美国法与英国普通法之间的关系给予了详尽的说明,对读者了解美国法整体变迁大有裨益。
整整20年前,作为“中美元首法治计划”的一部分,中国法学...
本书展现了美国1780—1860年,美国法律界尤其 是法院如何通过修改传统普通法规则,以回应经济发 展的需求;在经济发展到达 后,又如何通过法律 来固化阶层利益。与普通法史作品不同,它不仅描述 了这一期间私法规则变迁的结果,而且揭示了变迁的 动力和博弈过程,可谓法律历史社会学研究的经典作 品。对希望了解美国私法规则及其形成过程的读者, 本书也是 。
本书是美国历史著作的 高奖——班克罗夫特奖获奖作品!作者采取微观分析方法,详尽地揭示了美国私法演变过程中的各种争斗、妥协和平衡, 为精彩的是对美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各个阶层的利益分析。全书语言勾沉索隐,精雕细作,同时也不乏高屋建瓴的气象。书中同时对美国法律史的若干重要问题如美国法与英国普通法之间的关系给予了详尽的说明,对读者了解美国法整体变迁大有裨益。
整整20年前,作为“中美元首法治计划”的一部分,中国法学界启动了“美国法律文库”的翻译计划,当年,我推荐鸿飞翻译这本出版于1977年的“旧作”,考虑的是这本书在美国法学界崇高的学术地位,霍维茨教授在书中所示范的,是普通法世界内的历史法学路径的卓越技艺。20年后,中美贸易谈判正进入紧要关头,此书的再版可谓又一次恰逢其时。我相信,以这20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急剧变革为语境,今天的读者恰恰比当年更需要这样一本著作,也更能读懂并体味霍维茨贯穿于历史分析中的法学立场和方法。时过境迁,新版《美国法的变迁》恰恰有了新的意义,不再是单纯的西法东渐。时至今日,与其阅读霍维茨,不如学习霍维茨,借鉴他处理美国私法历史和材料的方法,审视我们这些年来的法制和社会变革进程,在中国经验这个富矿内锻造中国法学的伟大作品。
——张志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本书是美国法律史领域*重要的著作之一,一经出版便获得了史学界的普遍赞誉,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它被认为是“批判法学”理论应用于法律史研究的成功典范,揭示了法官如何自觉站在资本家一边,通过解释貌似中立的法律来服务于特定阶级的利益。作为法学教授,霍维茨表示自己是从法律的“内在技术结构”出发来探讨法律史问题,但他的视野并没有被这种结构所限定,而是在更广阔的政治经济背景中来研究这种结构的发生与演进,从而使读者得以清晰地看到法律的再分配效应。
——郑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这是美国法律史领域的奠基之作,是现实主义法学的经典范例。它多少有些套路化的马克思主义史学观在过去数十年间颇受人诟病,但时至今日,它依然是法史研究生书架上的 备品,其学术地位固不可撼。某些老经典,即便只是为了“批判地继承”,也值得推荐给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张泰苏,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
说实话,受邀写这本译著的推荐语时已经不太记得书中的细节,但是十年前在某个图书馆读到这本书的激动心情却仿佛昨日。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是美国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急剧变迁的一个历史时期。因应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这一时期人们的法律观、产权观和契约观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霍维茨教授的这一经典著作揭示了私法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以及法律与发展之间复杂而微妙的关系。感谢译者谢鸿飞先生,相信掩卷遐思之余,很多读者都会心有戚戚焉。
——乔仕彤,香港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霍维茨教授以丰富的史料和细节重现了私法与19世纪经济变革之间的关系,还原了法律形式主义兴起这一缓慢而惊心动魄的历史进程。资本主义的发展在根本上改变了美国社会生活的面貌,重塑了各个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而一旦变革稍歇,法律就将变革的结果沉淀和凝固下来,用堂皇而严整的形式维护社会现状。然而,就如作者在书中不断暗示的那样,形式主义也孕育了自己的敌人。阖上本书,现代美国法律思想的大幕徐徐拉起。
——阎天,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在漫长的私法制度和学说演进史中,法学家常常致力于呈现一副中立的、非政治性的、纯粹的私法科学图景。即便是面对私法中的guo家管制和司法干预,也常常倾向于让其以“大众利益”的形象登场。但霍维茨先生的《美国法的变迁(1780-1860)》把我们带回私法制度和学说的特殊发生和变动时刻,让我们感知那些被“中立的”私法制度和学说有意无意掩饰的社会财富和经济权力的分配效果,重新认识私法的中立性、政治性与纯粹性。
——熊丙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莫顿·J.霍维茨 , 哈佛大学查尔斯·沃伦法制史讲席教授(荣休),批判法学运动的奠基人之一,对美国法律史领域做出了重大贡献。其代表作《美国法的变迁(1780-1860)》荣获享有盛誉的班克罗夫特奖,姊妹篇《美国法的变迁(1870-1960)》已成为法律史领域的经典作品。霍维茨同时还著有《沃伦法院对正义的追求》,并与威廉·费舍尔和托马斯·里德共同编辑了《美国法律现实主义》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