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证理论

联合创作 · 2023-10-05 20:45

在《法律论证理论:作为法律证立理论的理性言说理论》(1989)一书中,阿列克西提出了普遍实践言说理论和法律言说理论。该书的德文原版于1978年面世。在该书中的第一、二部分,阿列克西提出了他的普遍实践言说理论。在第一部分中,他探究了关于规范证立的理论,并且对道德分析哲学(包括斯蒂文森、维特根斯坦、奥斯丁、黑尔、图尔敏和拜尔)、哈贝马斯的真理共识论、埃尔朗根学派(Erlangen School)的实践商谈理论和佩雷尔曼的论证理论等见解进行了评述。在第二部分中,他运用研究结论提出包括一系列规则和论述形式的普遍实践言说理论。在第三部分,阿列克西提出了他的法律证立理论,并描述了普遍规则和形式如何适用于法律论述的要求。

罗伯特·阿列克西,1945年9月9日出生于德国下萨克森州的奥尔登堡(Oldenburg)。中学毕业后在德国国防军服役3年,曾升任陆军少尉。自1968年夏季学期起,开始在哥廷根大学学习法学和哲学。哲学专业,主要师从德国分析哲学大家京特·帕茨希教授。1973年他在通过第一次法学国家考试之后,直到1976年一直在撰写博士论文《法律论证理论》,指导教师为京特·帕茨希和哥廷根大学法哲学教授拉尔夫·德莱尔。博士论文通过后,1978年由著名的法兰克福苏尔坎普出版社出版。1982年,阿列克西因为这本博士论文而获得哥廷根大学科学院哲学与历史学部的大奖。1984年开始做拉尔夫·德莱尔教授所主持“一般法学理论”教席的助手工作,并于同年通过教授资格论文《基本权利论》(该书于1985年由巴登-巴登出版社出版),在哥廷根大学取得公法和法哲学专业的教授资格。1986年,在回绝了德...

罗伯特·阿列克西,1945年9月9日出生于德国下萨克森州的奥尔登堡(Oldenburg)。中学毕业后在德国国防军服役3年,曾升任陆军少尉。自1968年夏季学期起,开始在哥廷根大学学习法学和哲学。哲学专业,主要师从德国分析哲学大家京特·帕茨希教授。1973年他在通过第一次法学国家考试之后,直到1976年一直在撰写博士论文《法律论证理论》,指导教师为京特·帕茨希和哥廷根大学法哲学教授拉尔夫·德莱尔。博士论文通过后,1978年由著名的法兰克福苏尔坎普出版社出版。1982年,阿列克西因为这本博士论文而获得哥廷根大学科学院哲学与历史学部的大奖。1984年开始做拉尔夫·德莱尔教授所主持“一般法学理论”教席的助手工作,并于同年通过教授资格论文《基本权利论》(该书于1985年由巴登-巴登出版社出版),在哥廷根大学取得公法和法哲学专业的教授资格。1986年,在回绝了德国雷根斯堡大学的聘请,而应邀赴基尔大学任教,主持公法与法哲学教席,并很快形成强项专业。在公法方面,该教席的研究重点在于基本权利与宪法审判制度。在法哲学方面,其研究重点是法与道德的关系、规范论、正义论和法律论证理论。1991年3月回绝奥地利格拉茨大学(接替奥塔·魏因伯格)的邀请。自1991年担任汉堡约阿希姆·朱尼厄斯科学学会理事,1994-1998年任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德国分会主席。1992年出版专著《法的概念和效力》。1997收到哥廷根大学聘请(接替拉尔夫·德莱尔),但于1998年2月回绝。至2002年,阿列克西已出版学术专著5部、个人文集4部,主编文集5部,发表论文80余篇。其论文和著作迄今已译成13国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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