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通論(上冊)(增訂十版)
刑法总则是刑事制裁法规范的主要法律,是规定 刑事实体法的共同原则,故论述刑 法总则的《刑法通论(上增订十版林山田刑法学作品) 》称之为刑法通论。 林山田编著的《刑法通论(上增订十版林山田刑 法学作品)》采最新的刑法论理学说,引述并评论刑 法实务见解,分就故意犯、过失犯与不 作为犯等三大犯罪形态,论述刑法总则编,建立犯罪 的法律要件及其法律效果的刑法理 论体系,以作为犯罪判断与定罪科刑的共同原理。
林山田(1937-2007),台南市人,德国杜宾根大学法学博士。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著有:《刑法通论》(上)(下),《刑法各罪论》(上)(下),《刑事程序法》,《刑法特论》,《刑事诉讼法》,《刑事法论丛》(一)(二),《刑法的革新》,《刑罚学》,《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犯罪学》(与林东茂、林灿章合著),《犯罪问题与刑事司法》,《社会问题与法治现况》,《谈法论政》(一)(二)(三),《法制论集》,《五十年来的台湾法制》,《抗争一〇〇——废除言论内乱罪抗争札记》,《德国胡思录》(上)(下),《审判?——林山田谈法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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