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法律
本书既是一本法律理论的书,也是一本关于法律理论的书;这两个虚词分别指出了本书的建构的一面和批判的一面。导论、第一编和第六编的各章主要是建构的。这些章节考察了法官的行为、法律职业结构对法律思想的影响、法律与文学的相互关系、法律辩护推理的经济学和哲学特征、私隐保护以及社会对同性恋行为的反应等题目,这例证了作者认为应如何研究法律理论。其间各编主要是批判的。作者考察了从意识形态和方法论的所有范围内抽取的代表人物,科斯、罗蒂以及罗尔斯,但还有威廉姆斯,斯蒂芬、鲍克、伊利、霍维茨、诺以及其他人。这例证的是作者认为法律理论,包括某些实用主义法律理论,不应当如何做。法学缺乏批评传统,因此作者不想辩解,为什么会花这么多精力来批评其他理论家;读过本书手稿的一些读者告诉作者(而且作者也相信),这些批评章节最为生动。
理查德•波斯纳,先后以最优生和年级第一名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和哈佛大学法学院。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助理、联邦政府律师、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和讲座教授。1981年出任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至今(1993—2000年任首席法官),同时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
“他是著述最丰的联邦法官,前无古人。任职上诉法院时仍属最高产的法学家之列,同样前无古人。如果以引证率测度影响力,那么当仁不让,波斯纳是在世的最有影响的法学家。”(劳伦斯•莱西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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