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朱利安
《驳朱利安》写成于公元421年。418年迦太基会议确认大公教会对于原罪与恩典的看法,这是奥古斯丁神学的胜利。而朱利安是当时不愿意签署接纳这结论的十八位意大利主教的领袖,他对奥古斯丁极为不满,于足开始驳斥奥古斯丁在其《婚姻与色欲》(420年)中所提出的原罪观。奥古斯丁为澄清自己的立场,并反驳朱利安的控诉,遂写了《驳朱利安》这部晚年的重要著作。奥古斯丁通过反驳朱利安对自己原有著作的曲解,澄清了自己对圣经伦理观的见解,并反驳了朱利安的具有摩尼教色彩的善恶二元论伦理观,详尽地阐发了大公教在善一元论基调下的善恶关系、原罪与救赎、灵与肉、父人神、生与死、婚姻与独身等涉及人性的神学伦理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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