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启蒙与现代法的精神
《法律文化研究文丛(19):法治启蒙与现代法的精神(第2版)》对初版的内容有所增补,新增的文章包括:“人权与民主”、“对中国行政法的反思”、“中国法与我:一些回忆点滴”、“写在法住学会的二十五周年”以及“人间有情”。本结集中既有学术性的论文,也有随笔性的小品和讲座中的演辞。《法律文化研究文丛(19):法治启蒙与现代法的精神(第2版)》适合于一般非法学专业的读者以及关心香港问题或法学理论的法学工作者和一般读者。
陈弘毅,男,1957年生于香港,1980年在香港大学法律系毕业,1982年获美国哈佛大学硕士学位。回香港后,在1984年取得香港律师资格,随即任教于香港大学法律系。现任香港大学法律系教授兼法律学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吉林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及中山大学客座教授,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及欧美研究所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法律学刊》编辑。主要著作有《香港法制与基本法》(1986)、《香港法律与香港政治》(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导论》(英文著作,1992),另有中英文论文5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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