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平的正义 : 正义新论
《作为公平的正义》最基本的理念是社会作为一个世代相继的公平的社会合作体系的理念。我们将这个理念当作起组织作用的核心理念。
社会合作理念至少有三个本质特征:(1)社会合作是由公众所承认的规则和程序来指导的,而从事合作的人们则用这些规则和程序来适当地调节他们的行为。(2)包含了公平的合作条款的理念:……每一个参与者都可以理性地加以接受,而且,如果所有其他的人都同样地接受了它们,那么每一个参与者则都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21—2002),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政治学家、 哈佛大学教授。1921 年生于马里兰州,就学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 年在该校获哲学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康奈尔大学(1953-1962),哈佛大学(1962-2002) 任教。罗尔斯自50年代起便潜心于社会正义问题的研究,《正义论》(1971) 是他集其论文之精粹并经过重新思考而形成的一部完整而一贯的理论著作。罗尔斯还出版了其它专著:《政治自由主义》 (1993), 《万民法》 (1999), 《道德哲学史讲演》 (2000)。 《正义论》已被誉为二战后政治哲学、伦理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将被列入历史经典名著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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