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家庭法(第26版)

联合创作 · 2023-10-11 01:10

德国家庭法是针对德国家庭的规范体系,根据立法者的设想来发展私人生活。但法律和现实毕竟存在差距,现实生活中,人们一般不会完全按照法律、而更多的根据个人设想和生活习惯来安排他们的家庭生活。实际上,很多家庭并没有受到众多改革法案的影响。人们通常也并不在意法律的规定,直到发生某种特殊事项如离婚时,他们才蓦然发现法律已经渗入他们的生活。本书限于讨论家庭在法律方面的问题,而不是对德国家庭的现实情况进行全面描述。

迪特尔·施瓦布(Prof.Dr.jur.Dr.jur.h.c.Dieter Schwab),1935年出生于维尔茨堡,先后在慕尼黑大学和维尔茨堡大学学习法律,1960年在维尔茨堡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66年在波鸿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968年至1974年在吉森大学任教,1974年至2000年在雷根斯堡大学担任教席教授,2000年从雷根斯堡大学退休后被耶拿大学聘为委任教授。施瓦布教授不仅专注于家庭法的理论研究,也密切关注德国家庭法的立法实践,参与了多项家庭法规的制定,同时长期担任德国家庭法研究学会名誉主席、国际家庭法协会会员和《家庭法大全杂志》主编。

王葆莳,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硕士,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理事,仲裁员,兼职律师。先后在湘潭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海德堡大学和武汉大学学习。主要...

迪特尔·施瓦布(Prof.Dr.jur.Dr.jur.h.c.Dieter Schwab),1935年出生于维尔茨堡,先后在慕尼黑大学和维尔茨堡大学学习法律,1960年在维尔茨堡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66年在波鸿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968年至1974年在吉森大学任教,1974年至2000年在雷根斯堡大学担任教席教授,2000年从雷根斯堡大学退休后被耶拿大学聘为委任教授。施瓦布教授不仅专注于家庭法的理论研究,也密切关注德国家庭法的立法实践,参与了多项家庭法规的制定,同时长期担任德国家庭法研究学会名誉主席、国际家庭法协会会员和《家庭法大全杂志》主编。

王葆莳,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硕士,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理事,仲裁员,兼职律师。先后在湘潭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海德堡大学和武汉大学学习。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家事法和继承法,代表性译著包括《德国家庭法》《德国继承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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