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与普遍法历史 : 黑格尔法

联合创作 · 2023-09-12 04:15

1827—1828 年冬季学期开始,爱德华•甘斯接替黑格尔在柏林大学讲授法哲学课程,在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以及相关学生笔记的基础上,甘斯将此门讲座扩展成更加宏大也更具法学色彩的“自然法与普遍法历史”讲座。按照甘斯的规划,该讲座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从古希腊到黑格尔的法哲学史,甘斯在这一部分概括性地讲授了几乎所有重要法哲学家的思想;二是对《法哲学原理》的系统性讲授,凭借其对黑格尔哲学的深刻把握,甘斯以更清晰明了的语言重述了黑格尔法哲学的基本思想;三是以东方法为开端,经过希腊法、罗马法、中世纪法和近代法,甘斯呈现了一部以自由意识的进步为主线的普遍法历史;四是实践法或立法的科学,甘斯在这一部分总结了从哲学与历史两方面得到的法理念。

本书由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学者约翰 •布劳恩耗时三十年根据 19世纪德国著名法学家爱德华.甘斯现存所有 “自然法与普遍法历史,讲座学生...

1827—1828 年冬季学期开始,爱德华•甘斯接替黑格尔在柏林大学讲授法哲学课程,在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以及相关学生笔记的基础上,甘斯将此门讲座扩展成更加宏大也更具法学色彩的“自然法与普遍法历史”讲座。按照甘斯的规划,该讲座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从古希腊到黑格尔的法哲学史,甘斯在这一部分概括性地讲授了几乎所有重要法哲学家的思想;二是对《法哲学原理》的系统性讲授,凭借其对黑格尔哲学的深刻把握,甘斯以更清晰明了的语言重述了黑格尔法哲学的基本思想;三是以东方法为开端,经过希腊法、罗马法、中世纪法和近代法,甘斯呈现了一部以自由意识的进步为主线的普遍法历史;四是实践法或立法的科学,甘斯在这一部分总结了从哲学与历史两方面得到的法理念。

本书由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学者约翰 •布劳恩耗时三十年根据 19世纪德国著名法学家爱德华.甘斯现存所有 “自然法与普遍法历史,讲座学生笔记整理而成。原书一经出版便被评价为是当今德国古典哲学研究领域的 “巨大收获”(吕迪格.布伯纳语),是“所有从事黑格尔及其弟子研究之人的幸事,(米夏埃尔.帕夫利克语)。木书将帮助我们重好地理解黑格尔,也将带领我们认识爱德华•甘斯这位不应被遗忘的法学家,同时填补黑格尔与马克思之间一处重要的研究空白。

作者:爱德华·甘斯(Eduard Gans,1797-1839),19世纪前叶德国著名法学家、法哲学家,黑格尔派和青年德意志文学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马克思在柏林大学时期的老师。自1816年起,甘斯先后在柏林大学、哥廷根大学和海德堡大学学习,1819年在蒂堡的指导下完成其博士论文,1826年起担任柏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甘斯主导创办了黑格尔派的机关报《科学批判年鉴》,作为哲学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展开了与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的激烈论战,共同编辑出版了友人版《黑格尔全集》。恩格斯曾指出,甘斯与黑格尔、费尔巴哈、施特劳斯、卢格和《德国年鉴》一起代表了19世纪“哲学的全部发展”。

编者:约翰·布劳恩(Johann Braun,1946-),当代德国著名法学家、法哲学家,帕绍大学民事诉讼法、民法和法哲学教席荣休教授,著有《自由、平等、财产:费希特哲学视野下的法的基...

作者:爱德华·甘斯(Eduard Gans,1797-1839),19世纪前叶德国著名法学家、法哲学家,黑格尔派和青年德意志文学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马克思在柏林大学时期的老师。自1816年起,甘斯先后在柏林大学、哥廷根大学和海德堡大学学习,1819年在蒂堡的指导下完成其博士论文,1826年起担任柏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甘斯主导创办了黑格尔派的机关报《科学批判年鉴》,作为哲学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展开了与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的激烈论战,共同编辑出版了友人版《黑格尔全集》。恩格斯曾指出,甘斯与黑格尔、费尔巴哈、施特劳斯、卢格和《德国年鉴》一起代表了19世纪“哲学的全部发展”。

编者:约翰·布劳恩(Johann Braun,1946-),当代德国著名法学家、法哲学家,帕绍大学民事诉讼法、民法和法哲学教席荣休教授,著有《自由、平等、财产:费希特哲学视野下的法的基本问题》《法学导论》《法哲学导论》《犹太教、法学和法学——法学家爱德华·甘斯的生平图景》等。

译者:黄钰洲,弗赖堡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德国法哲学、德国古典哲学和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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