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刑事诉讼程序

联合创作 · 2023-09-30 01:31

德国刑事诉讼法典有很悠久的传统。它可追溯于1877年,那时发现和侦查犯罪的方式和手段与现代相比有天壤之别,并且那时政治制度和德国社会的道德观念仍被深植于传统的价值观念中。然而在19世纪后半期得以发展的刑事诉讼法对许多问题提出了现代、自由和理智的解决方法,这些问题至今仍困扰着刑事诉讼法学家。最重要的是,德国设法提供了一种制度,它建立在法院负有“发现事实真相”的责任,并有当事人很强的介入到诉讼程序中。因此,德国的制度力争取得英美和大陆传统构筑刑事诉讼程序的最佳混合,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自1877年后,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了许多修改,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很大的加强。然而刑事诉讼的基本框架没有变,这可能是德国法学家结构保守主义的表现,但也可能是原始立法高质量的实证。

  我感到特别荣幸能在这本小书中展示给中国的读者德国刑事诉讼法...

德国刑事诉讼法典有很悠久的传统。它可追溯于1877年,那时发现和侦查犯罪的方式和手段与现代相比有天壤之别,并且那时政治制度和德国社会的道德观念仍被深植于传统的价值观念中。然而在19世纪后半期得以发展的刑事诉讼法对许多问题提出了现代、自由和理智的解决方法,这些问题至今仍困扰着刑事诉讼法学家。最重要的是,德国设法提供了一种制度,它建立在法院负有“发现事实真相”的责任,并有当事人很强的介入到诉讼程序中。因此,德国的制度力争取得英美和大陆传统构筑刑事诉讼程序的最佳混合,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自1877年后,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了许多修改,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很大的加强。然而刑事诉讼的基本框架没有变,这可能是德国法学家结构保守主义的表现,但也可能是原始立法高质量的实证。

  我感到特别荣幸能在这本小书中展示给中国的读者德国刑事诉讼法的概要。中华人民共和国1996年制定的刑事诉讼法以及监狱法,警察法和其它法律在1997年有了德语译本,由此在德国就中国在程序法现代化进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展开了活跃的学术讨论。我真诚地希望这本书的发表可以进一步促进中德双方在刑事诉讼领域议题的研讨,这些议题无论他们政治和经济的倾向性如何,在世界绝大多数法律制度中都表现出相类似的特征。我们应力争找到能够在尊重个人权利和取得诉讼目的,即基于对相关事实实际评价的公正裁判之间最佳的解决方式。

  这本小书只能就德国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简单的介绍。我试图与相关的判例法和学术讨论一起着重介绍刑事诉讼法典中最重要的法律规定,但是读者们应该知道,我没有给出所有来源的引注。那些有意对德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特别问题进行研究的人比较明智的方式是求教原始的德语著作。

  这本书的出版,如果没有我宝贵的同事和朋友,中国政法大学岳礼玲教授的鼓励和坚定、积极的支持,它是不可能的。她亲自翻译了这本原始用英文所写的书中实质的部分并审阅了全部译稿,她还安排使这本书能在一个著名的法学著作出版社出版。

托马斯·魏根特:1949年生于德国德里斯顿。1972年毕业于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律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973年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学习,获比较法硕士学位。自1973至1985年在马普外国与国际刑事法律研究所进行研究工作。1977年在牛莱堡大学获法学博士学。1985年取得在大学的授课资格。1986年至今任科隆大学刑事法律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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