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海峡两岸虽有研究明代法治之学者,但有关明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研究,则少有学者从事。而近年来,有关之史料陆续整理编印出版,遂便于本书的撰写。
本书分为六章,除第一章(序论)及第六章(结论)外,第二章论述明代中央司法审判程序(又名为:直隶及各省案件复核程序、京师案件审理程序及特别案件审理程序)。
明朝长达二百七十六年,其中央司法审判制度历经多次变革,相关史料浩繁,作者认为,。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宜有学术上的分工。部分学者侧重史料校注的上游工作,部分学者侧重史料分析的下游工作,相辅相成,法史学才能进步成长,有利于中国法制史的学术研究。
那思陆(1952— ),满族,政治大学法律系法学士,中兴大学法商学院(现名台北大学)法律研究所法学硕士,现为台湾空中大学社会科学系(法律学类)教授。 主要著作有:《清代州县衙门审判制度》(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2)、《清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台北:文史哲出版社 1982)、《司法制度概论》﹝第二章、第四章, 台北:空中大学 1996)、《中国司法制度史》﹝第一章至第十章,台北:空中大学 2001)、《明代中央司法制度史》 (台南: 正典 2002)、《中国审判制度史》 (台南: 正典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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