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原理论稿
《民法原理论稿(第2版)》第一版从法律的根本宗旨——规定可支配稀缺资源之归属出发,严格遵循形式逻辑,深入探讨了民法原理,第一次构建了民法学的法理逻辑,全面、系统地批判了民法学流行学说,提出了大量具有基础意义的新论点,在此基础上全面介绍了民法总论的内容。一卷在手,可全面了解现有民法学理论和体系的逻辑破绽。《民法原理论稿(第2版)》增加了几乎一倍的内容,进一步阐述了第一版的民法理论,重新界定了几乎所有的民法学基本范畴,全面充实了第一版的民法体系,极大地完善了第一版提出的民法逻辑。因此,《民法原理论稿(第2版)》与流行的任何一本民法总论和民法原理有根本的区别,是学习民法总论和民法原理的不可替代的著作。
李锡鹤,1945年生于上海,196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分配至山西省应县商业局,1995年调入华东政法学院,2004年聘为教授,2010年退休。曾发表专业论文若干篇,李锡鹤老师目前已出版的著作包括:1《民法哲学论稿》(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 2《民法基本理论若干问题》(人民出版社2007年4月) 3《民法原理论稿》(法律出版社2009年1月) 4《民法哲学论稿(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虽然多有重复,但是不断体系化。“旧作完成了人应该生而平等的推导,体系化的宗旨是完成人可以生而平等的推导”。(来自当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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