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实践理性的法律

联合创作 · 2023-10-05 19:22

约瑟夫·拉兹无疑是当代西方最重要的法哲学家之一。其在学术方面的创见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法律权威理论;另一是独特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拉兹的法律权威理论与以往的法律实证主义者有何不同?拉兹所说的“作为实践理性的法律”的含义是什么呢?与罗尔斯、德沃金的政治哲学相比,拉兹的政治哲学思想有何独特的特点呢?本书所选辑的文章能够为读者提供最好的答案。

该书选辑的文章全部取材于l989年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院拉兹法哲学研讨会上的文章,这些文章均为英美法哲学界的一流者所撰写,发表于国外的权威核心刊物上,在学界影响很大。该书代表了当代拉兹法哲学研究的最高成果,是国内“法律实证主义”研究的又一部力作,填补了法律实证主义研究的空白,也填补了拉兹法哲学思想研究的空白。

本书适合于法学各专业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法学工作者与研究者学习、阅读。

陈锐男,安徽安庆人,教授,南开大学哲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博士后,现供职于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法理教研室。

主要研究领域: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学方法论;代表作:《法律推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代表性译著:《法律与真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法律实证主义:思想与文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法律实证主义:从奥斯丁到哈特》(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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