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权威
本书所探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的性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公民对待法律的正确道德态度。作者尝试着用一种崭新的方法对合法性权威进行分析,精到地解释了法律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在这一过程中,作者还对其他与道德价值有关的法律领域进行了检讨,即法律的社会功能、法治理念、法庭的作用。
本书的最后部分致力于解答一些关键性的实质问题。作者主张不存在服从法律的义务。他强调“尊重法律”的道德重要性,这种分析可谓新颖。作者坚持在自由国家中不存在和平抵抗的权利(尽管在自由国家中,和平抵抗有时是正当的),但是在某些地方却存在良心抵抗的权利。
约瑟夫.拉兹(Joseph Raz),牛津大学法哲学教授、巴利奥尔学院(Balliol College)研究员,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理学访问教授。主要从事法律、道德和政治哲学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法理学、政治哲学、道德与实践理性领域颇有建树。拉兹是当代道德、法律与政治领域最杰出的学者之一。
拉兹1963年毕业于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1967年获牛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72年成为牛津大学巴利奥尔学院法学研究员和导师;自1977年在哲学系工作,1985年牛津大学为了表彰拉兹在法哲学领域的杰出贡献,专门为他新设了一个学术职位:法哲学教授。拉兹曾先后在多所著名大学做过访问教授,如洛克菲勒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密歇根大学,澳大利亚国家学院,等。
拉兹是英国研究院研究员、美国人文与自然科学院名誉会员。主要著作有:《法律体系的概念——一种法律体...
约瑟夫.拉兹(Joseph Raz),牛津大学法哲学教授、巴利奥尔学院(Balliol College)研究员,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理学访问教授。主要从事法律、道德和政治哲学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法理学、政治哲学、道德与实践理性领域颇有建树。拉兹是当代道德、法律与政治领域最杰出的学者之一。
拉兹1963年毕业于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1967年获牛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72年成为牛津大学巴利奥尔学院法学研究员和导师;自1977年在哲学系工作,1985年牛津大学为了表彰拉兹在法哲学领域的杰出贡献,专门为他新设了一个学术职位:法哲学教授。拉兹曾先后在多所著名大学做过访问教授,如洛克菲勒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密歇根大学,澳大利亚国家学院,等。
拉兹是英国研究院研究员、美国人文与自然科学院名誉会员。主要著作有:《法律体系的概念——一种法律体系理论的介绍》、《法律、道德和社会》、《实践理性》、《法律的权威——关于法律与道德论文集》、《自由的道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