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第四版)

联合创作 · 2023-10-11 01:11

本书的基本立场是,犯罪是违反行为规范进而造成法益侵害的行为。本书依次论述了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成立理论、未遂论、正犯与共犯、犯罪竞合论以及刑罚论等问题,全面展示了现代刑法学的基本原理。

本书的特色在于:(1)按照阶层的犯罪论体系,讨论犯罪成立的主观、客观要件和犯罪排除事由,实现体系上的创新,在“体系的思考”上迈出了关键步伐。(2)反思现行的刑法学研究方法,对于刑法总论的关键问题都提出了独到、深入的见解,在建构“精巧的刑法解释学”方面进行了尝试,在“体系的思考”中凸现“问题的思考”。(3)重视社会发展和刑法制度变迁之间的紧密关联性,强调刑罚积极的一般预防功能,促进公众认同与刑法制度之间的互动。(4)提倡学派论争,对刑法诸问题的解释与作者一直坚持的刑法客观主义立场保持紧密关联,尤其是结合现代刑法学的前沿研究成果对客观归责、事实认识错误、过失犯、未遂犯、不能...

本书的基本立场是,犯罪是违反行为规范进而造成法益侵害的行为。本书依次论述了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成立理论、未遂论、正犯与共犯、犯罪竞合论以及刑罚论等问题,全面展示了现代刑法学的基本原理。

本书的特色在于:(1)按照阶层的犯罪论体系,讨论犯罪成立的主观、客观要件和犯罪排除事由,实现体系上的创新,在“体系的思考”上迈出了关键步伐。(2)反思现行的刑法学研究方法,对于刑法总论的关键问题都提出了独到、深入的见解,在建构“精巧的刑法解释学”方面进行了尝试,在“体系的思考”中凸现“问题的思考”。(3)重视社会发展和刑法制度变迁之间的紧密关联性,强调刑罚积极的一般预防功能,促进公众认同与刑法制度之间的互动。(4)提倡学派论争,对刑法诸问题的解释与作者一直坚持的刑法客观主义立场保持紧密关联,尤其是结合现代刑法学的前沿研究成果对客观归责、事实认识错误、过失犯、未遂犯、不能犯、义务犯等进行了全面阐释,最大限度地保持了刑法学立场和方法的一贯性。

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等。出版《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第2卷)、《刑法学习定律》、《刑法公开课》(第1卷)、《刑法公开课》(第2卷)等专著13部;合著、主编、参编刑法学著作3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240余篇,获得省部级奖励10余项。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