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比法律论证
《类比法律论证:以德国学说为出发点》以德国法学方法论传统经年积淀的丰富成果为思考起点,尝试为一种类比法律运用的理性主义立场而辩。它集中探讨了两个问题。即在法律推理中类比何时被运用,以及类比如何被运用。前者涉及类比运用的前提问题,而后者涉及类比运用的结构问题。只有当这两个问题同时得到理性的回答,一种理性主义的立场才可能站得住脚。
雷磊(1 982一),畲族,浙江富阳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学士(2004)、法理学专业硕士(2007)、法理学专业博士(201 0),20()8—20(]9年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德国基尔大学)。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哲学与法学方法论。迄今为止于《法学研究》、《台大法学论丛》、《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论文十数篇,并出版译著三部([德]赫尔曼·康特洛维茨:《为法学而奋斗法的定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1 1年1月:[德]罗伯特·阿列克西:《法 理性商谈》,中国法制出版社201 1年3月;[德]罗伯特-阿列克西:《法:作为理性的制度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 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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