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州县官吏的司法责任

联合创作 · 2023-09-30 02:32

《清代州县官吏的司法责任》立足于基层司法的实践,系统探讨了清代州县政府中州县官、州县辅助官、书吏、差役等“作为一有机体系”的四类主体在司法活动中的法律责任问题,从主体上突破了以往关联研究中只重视正印官的局限。在研究方法上,《清代州县官吏的司法责任》注重法律规范与经典案例的结合,并参照大量司法笔记,凸显了州县司法的动态过程。其中的典型案例,在对规范进行表达的同时,还表现着独特的自身价值,在不经意中展示了当时的社会和生活。因此,《清代州县官吏的司法责任》的研究,既在内容上充实了目前学界涉足不多的新领域,又在方法上彰显了鲜明的个性特色。

清代是中国由传统法制向现代法制转型中承前启后的王朝,研究清代州县官吏的司法责任,对于深入认识中国传统法制的运行特点,以及当今司法建设中的传统因袭有重要的意义。

浏览 2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编辑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