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及法学理论
《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及法学理论》是波斯纳于1995年在牛津大学做的三次讲座的内容完善和结集。这三次讲座是牛津大学出版社举办的年度克拉菜顿系列讲座的开场,其内容围绕英国和美国法律制度的比较展开。
讲座一从法理学与社会学角度,比较了20世纪下半叶两位最重要的法理学者——英国人哈耱岛美国人德沃金的思想。波斯纳认为两者之间的区别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英国法律体系相对于美国而言更接近大陆法系。
讲座二分析了几个主要属于侵权法和合同法领域的英国案例,强调理论学说的经济分析的重要性。波斯纳认为美国法官在适用普通法过程中的经济学分析路径对英国法官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讲座三对比了英国和美国法律制度在运作层面而不是法理与教义层面的不同,对这些区别进行了解释,并且反对两国法律制度零碎的片面改革。
总之,作为既是学者又是法官的波斯纳,其讲座中体现的多样分析风格对传统的法理学研究方法...
《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及法学理论》是波斯纳于1995年在牛津大学做的三次讲座的内容完善和结集。这三次讲座是牛津大学出版社举办的年度克拉菜顿系列讲座的开场,其内容围绕英国和美国法律制度的比较展开。
讲座一从法理学与社会学角度,比较了20世纪下半叶两位最重要的法理学者——英国人哈耱岛美国人德沃金的思想。波斯纳认为两者之间的区别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英国法律体系相对于美国而言更接近大陆法系。
讲座二分析了几个主要属于侵权法和合同法领域的英国案例,强调理论学说的经济分析的重要性。波斯纳认为美国法官在适用普通法过程中的经济学分析路径对英国法官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讲座三对比了英国和美国法律制度在运作层面而不是法理与教义层面的不同,对这些区别进行了解释,并且反对两国法律制度零碎的片面改革。
总之,作为既是学者又是法官的波斯纳,其讲座中体现的多样分析风格对传统的法理学研究方法提出了挑战,有很高的学术启发侨值,值得各位读者研读。
理查德·A.波斯纳,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第七巡回审判庭法官和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高级资深讲师。
郝倩,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