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与英格兰法律家的对话
霍布斯,1588年生于英国,卒于1679,是西方哲学史上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作为克伦威尔同时代的人,他对于国家和法律的根本问题进行了精深的思考。他的《利维坦》具有非凡的逻辑性和想像力,使政治哲学得到了一种逻辑严密的系统发挥,成为经世名著。
目 录
论理性的律法
论主权权力
国王是最高法官
论法院
论极刑犯罪
论异端罪
论侵犯王权罪
论刑罚
论赦免
论关于我的与你的法律
《利维坦》论法律和司法之章节
附录 黑尔首席大法官对霍布斯的《法律对话》之回应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英国伟大的政治哲学家,机械唯物论者,亦是自由主义理论奠基人之一,功利学派的先驱。著述等身,包括哲学三部曲《论物体》(1655)、《论人》(1658)、《论公民》(1642),《法律、自然和政治的原理》,以及最负盛名的代表作《利维坦》(Leviathan,1651)。《 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是其晚年处理政治-法律问题的重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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