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为民到大众司法(增订版)
诞生于20世纪30年代末期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司法制度的建设上抛弃了清末、北京政府所推崇的西方式新型司法制度,开始了大众化的尝试,给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建设带来了全新的理念,开创了中国司法现代的一种新类型、司法现代化进程的一个新阶段。
陕甘宁边区所尝试的大众化司法,不仅没有现成的理论,更与源自西方的现代法治学说背道而驰,也没有可资仿效的对象,在人类司法制度的发展史上极为独特。就是因为其“极为独特”,因而,从其产生的那天起对它的评价就聚讼纷纭。
本书认为,大众化司法的形成和确立,既是陕甘宁边区政府对环境压力的现实应对,又是中国共产党和边区政府自觉的理论选择——从政治上讲,是为了获取民众的拥护,夺取政权;从法律上讲,是为了解决公共权力与社会、民众的脱离问题,但司法和政治方面的因素,导致在解决问题的思路上出现了争论和曲折。
侯欣一,男,1960年出生于辽宁锦西。曾就读于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南开大学。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3年)和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先后任教于西北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和天津财经大学,从事中国法律史学的教学与研究,在中国共产党法律史和中国近现代司法制度史两个领域具有一定造诣,代表作《从司法为民到大众司法:陕甘宁边区大众化司法制度研究》《创制、运行及变异:民国时期西安地方法院研究》《百年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人与事》等,现任天津财经大学近现代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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