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国际法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不断发展的法律体系。虽然和平与发展现在依然是国际关系的主流,也是国际法的主流,但是,在新的形势下,传统国际法制度受到一定冲击,国际社会在全球气候变化、国际海底区域、外层空间、极地和网络空间等新领域也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和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秩序,各国需要在国际法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在维护各自国家利益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国际协调,以实现人类社会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中国一贯重视国际法的地位和作用,并且在国际交往中遵守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就和印度、缅甸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将其作为处理中国与其他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在和平发展的过程中,中国致力于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秩序,促进国际法的不断进步与完善以及全球治理体系的发展。中国共产党...
国际法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不断发展的法律体系。虽然和平与发展现在依然是国际关系的主流,也是国际法的主流,但是,在新的形势下,传统国际法制度受到一定冲击,国际社会在全球气候变化、国际海底区域、外层空间、极地和网络空间等新领域也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和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秩序,各国需要在国际法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在维护各自国家利益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国际协调,以实现人类社会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中国一贯重视国际法的地位和作用,并且在国际交往中遵守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就和印度、缅甸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将其作为处理中国与其他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在和平发展的过程中,中国致力于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秩序,促进国际法的不断进步与完善以及全球治理体系的发展。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中国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这是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后,中国对现代国际法理论作出的又一重要贡献,它必然会对国际法的发展产生重要的作用。
中国的建设和发展需要良好的国际环境。近年来,中国面对的国际法律问题日益复杂,领土与海洋争端、国际贸易摩擦、全球气候变化、恐怖主义威胁与国际犯罪、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刑事合作、外交和领事保护、“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出现,特别是“南海仲裁案”的发生对我们利用法律方法解决国际争端提出了新的挑战。重视国际法理论的学习和加强国际法知识的普及不仅有利于学生、学者乃至于全社会法律素养的提高,还有利于正确认识和解决我们面临的国际法问题。
在本次修订中我们在坚持国际法体系完整性的同时,努力吸收国际法发展的新内容,并反映中国的现行立法和对有关国际法问题的立场,力求使学习者掌握系统的国际法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增强运用国际法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维护国家利益。在体例方面,每章后面的“法律应用”统一改为国际法案例,“课后复习”统一改为简答题。
本次修订分工如下(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
马呈元教授:第一、三、四、五、十章;
朱利江教授:第二、八、十三章;
高健军教授:第六章;
李居迁教授:第七、十二章;
郭红岩教授:第九、十一章。
马呈元,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兼任北京市国际法学会理事等。1993--1994年 美国华盛顿乔治城大学法学院学习;2001、1月~5月 美国诺丁汉大学法学院学习。主要研究成果有:《普通法的历史基础》(译著)、《国际犯罪与责任》等。